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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的通知
日期:2005-04-1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185
各分校 :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安排, 2005 年电大普通专科班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经学校研究决定,凡去年注册了普通专科学生的电大分校今年才能继续举办电大普通专科教育 , 申报招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可以申报招生计划的招生分校应根据本分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社会需要等实际情况申报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计划。原则上申报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去年安排的招生规模。
2 、招生专业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5 年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备案专业的通知》(湘教发 [2005]15 号)文件同意我校备案的专业申报,未经同意备案的专业不得申报。每所分校原则上申报 3 至 4 个招生专业,并明确是招收文科或理科生源。
3 、根据省教育厅 2004 年《七条禁令》的规定,依靠或委托校外机构举办普通专科教育的分校,不要申报。
4 、请申报计划的分校于 4 月 16 日 前按要求将申报文件传真至省校学生处招生办。联系电话(传真) 0731-2821952 ,联系人:李笠弘。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