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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4-2005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05-09-2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85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告通知 .font1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font2 {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style2 { FONT-SIZE: 18px } .style3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8px }
                                                     湘电大校通[2005]141号  

 

 

各分校、省直属教学点、附属中专学校: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省校决定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办理了2004-2005年度入学注册的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以及成人专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且必须相应是所在单位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⑵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识基础扎实,积极培养自身能力。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良记录;

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理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

⑴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⑵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⑶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名额

省校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1%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0.3%以内。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基数不足时推荐1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在推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校内公布推荐的条件和程序,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2、所需材料:

⑴ 分别填写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⑵ 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 推荐对象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

评选工作在2005年10月20日完成,请各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各项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校学生工作部(处),未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黄  英、方玉珍

联系电话:(0731)2821001、2821732。

邮箱地址:hy@hnrtu.com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湖南广播电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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