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告通知 .font1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font2 {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style2 { FONT-SIZE: 18px } .style3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8px }
湘电大校通[2005]141号
各分校、省直属教学点、附属中专学校: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省校决定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办理了2004-2005年度入学注册的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以及成人专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且必须相应是所在单位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⑵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识基础扎实,积极培养自身能力。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良记录;
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理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
⑴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⑵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⑶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名额
省校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1%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0.3%以内。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基数不足时推荐1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在推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校内公布推荐的条件和程序,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2、所需材料:
⑴ 分别填写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⑵ 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 推荐对象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
评选工作在2005年10月20日完成,请各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各项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校学生工作部(处),未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黄 英、方玉珍
联系电话:(0731)2821001、2821732。
邮箱地址:hy@hnrtu.com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3.湖南广播电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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