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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印发中央电大与合作高校开放教育本科金融学等11个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05-10-1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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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分校、省校各学院、省直属分校:

2001年至2004年4年间,中央电大与合作高校陆续下发了金融学等11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这期间,我们陆续转发了这些实施细则。现将这些实施细则集中印发,以方便各分校、各教学点查阅和办事。

 

 

附件: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金融学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教育方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开放教育英语专业(商务方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工商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6.“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7.北京工业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开放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9.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10.“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基本规定。

1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200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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