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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1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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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电大校通[2005]179号  

 

各学院、行政、铁道校区: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确实做好当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5]272号),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力度,实现本学期“贷款协议不留空白,贷款发放不留空白”的工作目标。根据通知要求,我校2005-2006年度助学贷款工作将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规定,经与贷款银行协商,2005-2006年度我校助学贷款额度为110万元。

二、贷款对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是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普招高职高专生(即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和电大学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家庭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住宿费)。

三、操作步骤

此项工作我校去年已经进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请各单位按照我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和步骤操作。

四、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负责部门

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贷款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

11月11-21日

学院、校区

初定申贷规模、汇总后报资助办公室

11月22-26日

学院、校区

分配贷款指标和名额

11月27-30日

资助办公室

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并张榜公示填写有关表格并签署意见

12月1-7日

学院、校区

资助办审核

12月8-12日

资助办公室

学校审批

12月15日

校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

报银行审查

12月16日

银行

组织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待定

银行、财务处、资助办公室、贷款学生

发放贷款

12月底至

06年元月初

银行、财务处、资助办公室

五、几点要求:

1、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速人才培养,保证教育机会平等的有效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领导,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高度责任感和浓厚的感情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创业和诚信教育。

2、各学院、校区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准确的宣讲,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

3、严格按操作步骤进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监督。

4、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本学期内将助学贷款发放到位。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ΟΟ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