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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2006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1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9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公告通知 .font1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font2 { FONT-SIZE: 12px; LINE-HEIGHT: 20px; FONT-FAMILY: "新宋体", "宋体" } .style2 { FONT-SIZE: 18px } .style3 {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18px }

                                    

 

湘电大校通[2005]186

 

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

2006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一村一名大学生”试点2006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电校教[2005]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电大2006年春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招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开设科类和专业

科类:种植类、养殖类、管理类。

专业: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畜牧兽医、特种动物养殖、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

试点专业课程开放,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试点单位及教学点设置

1.已经中央电大批准设立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教学点可根据当地需求和办学条件,申报2006年春季招生。

2.新增试点教学点原则上须设在已开展开放教育试点,且在各项教学检查与评估中合格的县级电大。

3.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级(地市级)电大,所设“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教学点2006年春季暂停招生。

1)在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全面清理或专项清理中,中央电大“同意确认、限期整改”、“同意增设、限期整改”,整改后未经省级电大审核并报中央电大验收批准的;

2)未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试点总结性评估(2005年新增教学点除外),或在评估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不合格或暂缓通过、限期整改及予以撤销的;

3)在办学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不能履行相应职责、教学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

三、申报要求

1.以市级电大为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

12005年秋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招生工作总结。

22006年春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附件)。

申报材料由市级电大签字盖章后,于 1117日前 用传真方式(传真电话:0731-2821952)和邮寄方式报省校学生处招生办。

 

附件:2006年春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ΟΟ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见省校电子公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