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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2006届成人专科教育和普通专科教育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2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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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5]197号

 

各分校、各直属教学点:

我省电大2006届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毕业作业,以下略)工作已经开始。各分校要严格按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和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写作与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现将2006届毕业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指导教师的选聘、审核和申报。指导教师的资格、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必须严格按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执行。分校对指导教师初审后应及时向省校各学院申报,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分校直接登录湖南电大在线平台“实践教学之窗”栏目,按要求填写有关材料,与此同时还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指导教师的学历证和职称证的复印件。只有经省校复审确认的指导教师才具有指导毕业论文的资格,凡未向省校申报或申报后经复审未通过者一律不能担任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关于毕业论文的选题申报。各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要严格按照省校各专业毕业论文的实施方案进行,凡要求向省电大申报选题的专业各分校应及时向省电大相关学院申报,分校直接登录湖南电大在线平台“实践教学之窗”栏目申报。凡未向省校申报或申报后经复审未通过的选题一律不能开题。

三、关于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初审。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毕业论文的全过程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填写好学生承诺书,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好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指导记录表,客观地给出评语与初评成绩。各分校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的初审工作,凡送省校复审的毕业论文必须有初审组长签名并加盖分校教学部门印章的初审意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合理的审定成绩等次。凡未初审或初审不符合要求者省校不予复审。

四、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开放教育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各分校应在2006年元月15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在回送期末考试答卷时向省校送审毕业论文;成普招毕业作业应在2006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毕业作业的初审工作,2006年5月30日之前向省校送审毕业作业(设计)。

(二)开放教育各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由省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安排在寒假期间和下学期开学初进行,3月10日前完成答辩任务。各分校应在2006年元月20日前通过网上向省校教务处完成答辩申报工作(申报邮箱为:xxx@hnrtu.com)。

(三)各专业毕业论文由分校统一送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对其写作过程记录,分校初审把关情况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即予退回。为了加强毕业论文档案材料的管理,分校要建立学生毕业论文档案,并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少一年,档案材料包括:毕业论文的正稿、初稿、修改稿、写作提纲、开题报告、不少于五篇的参考文献复印件(含书籍、杂志的封面、目录及参考的页面、网址等),存有正稿、初稿、修改稿的Word电子文档软盘一个。

毕业论文的封面及有关表格到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统一领取。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