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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2-0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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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5]222号

 

各分校: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2006年春季招生方案〉的通知》(电校教[2005]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电大2006年春季“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试点专业及招生方案

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5个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方向、硬件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与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

专科专业23个(其中课程开放专业11个)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现代文员、计算机应用(控制方向、应用与软件开发方向、信息管理方向、网络方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护理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课程开放专业:广告、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网站编程、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汉语言文学。

其中本科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专业和专科课程开放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物流管理专业为新增专业。

二、关于招生与入学资格审核

1.中央电大在试点教学点全面清理及专项清理中予以确认或批准增设,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试点总结性评估的教学点,2006年春季可开展试点工作,并按照中央电大批准开设的本、专科专业招生。

在试点教学点全面清理或专项清理中,中央电大“同意确认、限期整改”、“同意增设、限期整改”的教学点,整改后未经省级电大审核并报中央电大验收批准的,2006年春季停止招生。

省级电大或中央电大要求“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教学点,经整改后确已达到试点工作要求的,须向省级电大提交整改报告,经省级电大审核并报中央电大验收批准后,2006年春季方可恢复招生;恢复招生的教学点招生规模应予严格控制,不新增试点专业,且招生专业不超过3个。

未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试点总结性评估,或在评估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不合格或暂缓通过、限期整改及予以撤销的教学点,2006年春季停止招生(2005年新增教学点除外)。

2、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各分校要严格按照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2006年春季招生简章、宣传海报、招生宣传提纲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省校也将按照中央电大招生宣传提纲及相关要求,统一印制宣传材料。

3、各分校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中央电大有关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学生入学资格审核仍采取分校初审、省校复审、中央电大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复审、终审的合格率将做为下一季度招生计划的分配依据之一。

4、各分校必须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入学水平测试的几点说明》(电校教[2000]3号])和省校印发的《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规程》(湘电大行字[2003]20号)中关于入学水平测试的具体要求落实入学水平测试工作。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入学水平测试,文科类专业仍需增加大学语文科目,理科类专业仍需增加高等数学科目。各分校接收省校下发的样卷统一制卷,组织入学水平测试、评卷和测试分析报告,填写测试情况统计表。分校依据测试结果对报名者择优注册。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参试学生务必造册登记,报省校教务处。

5、招收护理学、药学专业学生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省卫生厅主管部门的同意,且只招收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学生报名时须出示执业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上。

6、2006年春季仍暂停“电大专科在校生续读本科教学改革试点”。

7、省校定于2006年3月10日至11日在省校学生处招生办办理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手续。各分校、开放教育学院到省校复审前须将本分校新生按招生层次、招生专业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生成本分校学号,用宽行压感打印纸打印出《学生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该表中的选项须包括学生类别、姓名、性别、学号简码、学籍状况、毕业资格、顺序号、文化程度、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共11项;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已初审合格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两种证件必须复印在同一张B5纸上,并加盖分校学生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护理学、药学专业学生须附上持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到省校办理学生入学资格复审手续,同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8、招生注册工作于2006年3月15日前结束,3月15日正式开学。

 

附件:湖南电大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日程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湖南电大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工作日程表

   间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2005年12月

研究并确定试点分校、各分校试点专业及招生规模

召开招生工作会议,下达2006年春季招生计划

校长办公会议

学 生 处

2005年12月-2006年2月

实施招生宣传,组织学生报名

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

  生  处

  分  校

2006年12月

公示试点教学点,2006年春季招生专业及规模

试点招生简章、招生方案上报中央电大招生办

下发入学水平测试工作方案

  生  处

  务  处

2006年2月

各专业入学水平测试命题,送一套纸质样卷和电子文稿给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学  院

2006年3月

按春季招生计划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打印出新生注册校验单(一式三份)

  分  校

  务  处

2006年3月

入学水平测试与测试分析

  分  校

2006年3月

入学资格复审

学  生  处

  分  校

2006年3月

(具体时间待定)

入学资格终审

中 央 电大

2006年3月

入学水平测试阅卷

填写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按专业撰写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按专业填写入学水平测试学生名册,并报送省校教务处

  分  校

2005年

3月15日

开学

  分  校

2006年

3月15日前

 

2006年

4月1日前

 

按专业填写全省电大入学水平测试情况统计表,撰写全省电大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

入学测试结果分析报告、测试情况统计表、测试试卷、测试实施方案上报中央电大

  学  院

 

教  务  处

2006年

3月15日前

整理注册数据,到中央电大办理注册手续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