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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分校:
我省电大2006年春毕业论文送审工作即将开始。毕业论文送审工作是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湘电大行字〔2005〕33号)精神,切实搞好本期毕业论文送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中需分校填写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要求全部认真填写。凡未填写或填写达不到要求的,省校一律不予复审。
二、“电大分校初审意见”必须有分校初审小组在对毕业论文(作业)的写作、指导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作出的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且要有“初审成绩”。分校初审意见不应少于50个字。凡“电大分校初审意见”栏中只加盖了分校印章或只填写了“同意送审”、“同意指导教师意见”的毕业论文(设计),省校一律不予复审。
三、本期未领取随湘电大行字〔2005〕33号文件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正本新版本的部分分校,可采取以下方式中的其中一种进行补救:
1.尽快到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领取新版毕业论文正本,按要求重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承诺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考核表、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答辩记录表,并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正稿重新装订成册。
2.网上下载“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承诺书”和填写不符合要求的表格,如“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与答辩记录表”,重新进行填写。填写后将其与旧版本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正稿和其余填写规范的表格一并重新装订成册。
请各分校务必按照省校有关文件精神及本通知要求,清理好本期送审的毕业论文,严把毕业论文(设计)初审关,切实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送审工作。
附:毕业论文正本各表格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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