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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6-02-2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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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行字[2006]6号

 

各试点分校,各直属教学点,省校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电大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监控,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校考[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省校重新修订了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形成性考核  实施方案  印发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1月24日

录入:常朝珍            校对:梁红丽           共印45份

 

 

附件

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

 

形成性考核是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实施形成性考核,是强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过程指导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改革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的重要措施;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学习信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做好我省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统设必修课程、统服限选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电校考[2005]1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形式

开放教育课程形成性考核分为网上学习与交互、参加面授辅导、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根据课程特点需安排另外的形成性考核项目的,经省校专业责任教师申请,学院审批,可列入考核范围,或替换统设考核形式中的某个项目。

(一)网上学习与交互。学生登录三级教学平台浏览教学资源,参加实时与非实时交互,查询、搜索有关文献资料,进行网上测试或参加各种在网上开展的教学活动,每生周均上网学习不少于两小时。管理教师(或称助学辅导员,下同)根据网上监测数据和学生的上网学习笔记评定成绩。

(二)参加面授辅导。学生需参加必要的面授辅导和学校开展的其他形成性考核活动,认真听课,积极思考问题。课程辅导教师根据参与次数与听课情况评定成绩。

(三)阶段性学习测验。是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布置的阶段性综合测验。综合性测验可以是平时作业、小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学习总结等任务,也可以是类似考卷的测试任务。每门课程每学期安排不少于四次,课程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测验的次数和质量评定成绩。

(四)教学实践活动。是学生参与、体验、感受、操作的学习活动,也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理论验证、实践、创新的过程。课程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综合表现评定成绩。

教学实践活动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必须完成的教学实践活动,学生不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终结性考试,此类教学实践活动称为“必做实验”,如口试,上机操作、实验、设计等;二是为提高学生实际应用和实践创新能力而在形成性考核任务中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

(五)专题讨论。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围绕一定的主题,对课程的重点、难点内容,或者是拓展性内容集中进行的课堂讨论、小组讨论或者网上讨论。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参加、发言、发言提纲、总结他人观点、参加讨论的体会等记录情况给予评价并评定成绩。

(六)小组学习。指若干学生组成一个学习小组,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协作学习的活动。小组学习要有学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参加者、学习效果、存在问题等记录。课程辅导教师根据小组学习记录评定成绩。

(七)学习记录。指要求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运用光盘、上网等手段进行学习,记录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掌握知识程度,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等,这是考核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主要形式,如自主学习记录、上网学习记录、小组协作学习记录等。学习记录可采用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指导教师根据学习记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学习指导,评价学生的进步并评定成绩。

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侧重于考核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可称为学习内容考核;网上学习与交互、参加面授辅导、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侧重于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可称为学习过程考核。

二、考核重点与方法

形成性考核重在教学过程与教学环节的落实与监控,突出全程性、真实性和验证性,强调质量与效果。具体考核项目,凡统设必修课程和纳入考试改革范围课程的形成性考核项目,按中央电大规定执行(见附件1、2、3)。省开课程一般考核以下五个项目:网上学习与交互,参加面授辅导,阶段性测验,教学实践活动,学习记录。各项目所占形成性考核总成绩比例依次为:15%,10%,50%,15%,10%。如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另行通知。统设课程中中央电大未对形成性考核项目及比例作出明确规定的,按省开课标准执行。

根据不同课程的教学特点与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考核方法。考核手段可以采取纸笔考核、计算机(单机)或网络考核等,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开放式、半开放式考核或封闭式考核。开放式考核指学生不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只有截至日期)和地点的限制,按照考核要求,自主完成考核内容,并提供有关原始材料;半开放式考核指学生受时间(或者时间是一个较短的时间段,有起止时间要求)和地点的限制、可参阅资料,集中完成考核内容;封闭式考核指学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要在规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任务,与闭卷考试相同。

三、组织实施

形成性考核由省校和分校、教学点共同组织实施。以下职责分工主要针对现阶段通过下发《形成性考核册》来实施的课程形成性考核。通过网络组织实施形成性考核的有关要求,另文规定。

(一)省校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中央电大有关形成性考核的意见与规范,制订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或细则,并在开学前印发各分校,同时挂到省校教学平台相关课程的网页上。

2.分学科成立形成性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全省电大本学科范围内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的实施,进行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3.每学期分专业、分课程总结形成性考核组织与实施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市(州)分校主要职责

1.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各专业、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细则,并采取有效方式将实施细则告知全体课程辅导教师和学员。

2.不定期检查形成性考核工作,重点检查形成性考核的实施情况,掌握学生的反馈意见,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3.向省校教务处上报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及形成性考核工作综合分析材料。

(三)各教学点的职责

1.负责形成性考核的具体实施。

2.聘请好专业责任教师、课程辅导教师、教学班管理教师(助学辅导员),并对其进行形成性考核工作培训。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教学班管理教师(助学辅导员)是形成性考核的直接组织者、主持者和把关人。课程辅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助学辅导员)要完成好以下四项任务:

①按各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和形成性考核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布置形成性考核任务,指导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收回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相关材料。

②组织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指导小组学习,指导学生做好学习记录。

③按时评阅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的相关材料,要有批语、批注和成绩评定,并及时反馈给学生。尤其是阶段性测验(平时作业)要详批详改,要指出错误,标记小分,杜绝一勾到底和随意记分。

④针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答疑、讨论。

⑤专业责任教师须对本专业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控。要认真审核课程辅导教师填报的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检查相关原始材料,并如实按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违纪行为(雷同、代做、复制等)进行处理。

⑥填写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表(见附件4、5、6),签字认定后,交成绩管理部门。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雷同、代做、复制等)者,务必按有关规定处理。

3.监督并协助专业责任教师和课程辅导教师做好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工作。

4.终结性考试结束,即向市(州)分校报送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及相关数据、材料。

5.保存形成性考核材料。形成性考核材料至少保留1年,要按级别、专业将原始材料与形考成绩单一起存放,以备核查。

四、成绩评定和评审

1.形成性考核成绩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评出,专业责任教师审核,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评审确定。

2.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准确。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改动。

3.各种形成性考核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录。

4.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X = ∑(xi×λi

X——学生课程形成性考核的成绩

xi——第i项形成性考核任务的成绩

λi——第i项任务的考核成绩占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百分比。

5.评审中如发现抄袭、代作、复制等非学生本人独立完成的现象,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按0分、违纪处理;对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给予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6.成绩评审后,不得改动。

五、监督与检查

(一)省校负责对全省电大形成性考核工作的组织与检查。省校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负责全省电大所属各专业各门课程形成性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质量检查和过程监控,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省校教务处负责全省电大及省校各学院形成性考核工作的宏观管理及落实情况的检查验收。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全省性形成性考核专项检查或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比例为考核人数的10~30%。检查、抽查的内容是:

1.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学生各形成性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相关原始资料;

3.指导教师批阅情况;

4.考核成绩与记录的一致性。

对没有执行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的,省校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形成性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适当的针对性措施。对组织实施舞弊的、集体弄虚作假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二)市(州)分校按计划检查形成性考核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自行检查两次。检查内容:

1.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2.学生各形成性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及相关原始资料;

3.指导教师批阅情况;

4.考核成绩与记录的一致性。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组织实施不力、考核不严、评阅不认真、有意送分的单位或个人做出严肃处理。

六、成绩计算与管理

(一)统设必修课、统服限选课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按中央电大规定执行。省开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一般为30%,特殊课程(如实验或技能要求强的课程)按教务处下达的文件执行。

1.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和统服限选课中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30%的课程,以及全部省开课程,学生必须完成课程规定的教学实践活动(必做实验),成绩及格,并且完成一半以上的形成性考核任务,方可参加终结性考试。

2.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和统服限选课中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大于30%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终结性考试。

3.课程考核综合成绩按合成成绩方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Z = X×λ+Y×(1-λ)

Z——课程综合成绩

X——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

λ——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总的百分比

Y——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

4.课程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和统服限选课中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30%的课程,以及全部省开课程,其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如果形成性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的,形成性考核总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如果形成性考核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则须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6.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和统服限选课中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大于30%的课程,其终结性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形成性考核及格者其成绩继续有效,可以重新参加下一轮课程的终结性考试。

7.如果学生希望取得较好的课程考核成绩,则可以重新参加该门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

(三)市(州)分校在期末考试前将学生形成性考核成绩整理完毕,按要求将形成性考核成绩(文本、数据)和形成性考核成绩自评报告通过网络平台上报省校教务处,同时报送一份文本数据(送交试卷时带来)。

(四)省校根据市(州)分校上报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数据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对有疑点的进行抽查复审,最后确认成绩。

七、其他

1.本方案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考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内容请进省校电子公务平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