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06]42号
各分校、学院、省直属教学点:
省校定于6月12日至16日审发2006届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预计毕业生信息修改
在“湖南教务管理系统”里核对并修改预计毕业生信息。预计毕业生信息修改时间截止4月1日。
二、预计毕业生注册
(一)省校学籍科根据教育厅下发的招生数据核对预计毕业生名单。省校学籍科将其中与当年招生数据不符(主要字段为考生号、姓名、性别)的学生与招生数据库中无信息的学生名单下发给分校,请分校到教务论坛上接收数据,以补报数据形式上报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
(二)补报数据必须附当年招生录简表复印件(每人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按省校下发数据中的序号顺序(与“2006年补报普招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中的序号一致)装订成册。注意在录简表复印件的右上角注明序号(该序号为“2006年补报普招毕业生电子注册名单”中的序号,系全省统一编号,各分校不能另行编号,务请严格按序号排列)。
(三)凡需修改姓名和性别的毕业生,必须是在http://www.96305.com(湖南省公民身份核查系统)中存在的信息并且需要附录简表的复印件。若修改后的姓名或性别与录简表不相符,则必须在录简表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上需注明现用名和原用名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上需说明原姓名与现姓名是系同一人)。对于这部分学生,由分校列出名单,将名单和以上材料交给省校教务处学籍科。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变换姓名,否则不下发电子注册号,务请分校老师严格把关。
(四)预计毕业生补报材料时间为4月17日至19日,逾期不予办理。预计毕业生数据由省校上报教育厅审核无误后,将返回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务请各分校认真准备预计毕业生补报材料,否则将影响到毕业生的正常办证。
三、办证范围
普通专科2001级至2003级修满毕业学分,且经审核已获得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网院普通高职2003级修满毕业学分,且经审核已获得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
四、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步骤
(一)各分校4月15日前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与档案袋。6月1日前领取空白毕业证书。
(二)分校接收省校下发的含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
(三)分校打印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一律采用计算机打印,手工填写的毕业证书不予验印。
(四)毕业证书内所有内容必须与省校下发的电子注册数据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
五、几点要求
(一)毕业生必须上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无误,无身份证号码的毕业生一律不予电子注册。
(二)毕业生必须上报照片,并且确保照片文件名与学生身份证号一致。凡尚未采集到毕业生照片的,务必尽快与新华社湖南分社联系处理。
(三)分校在办理毕业证时必须同时上报毕业生图像光盘。图像光盘由分校根据本次办证的毕业生名单确定。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开通了“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各分校要逐一通知学生上网校对。毕业时仍未收到图像文件的,可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等信息上网查询并将图片另存到本地磁盘后再刻盘上报。未上报图像的将影响到该生毕业证的正常上网。
(四)特殊学生(军人等)无身份证号码的,使用“学校代码(51306)+学号”代替身份证号,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也以此代替,出生日期则单独再报。要求各操作员认真核对数据,并将毕业生数据打印件交给学生本人核对签字,明确责任,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五)考生号、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为教育部对学历证书进行资格审核的依据,考生号由招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自行编定。
(六)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并与所发毕业证书内容一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一旦上报到教育部,所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工作失误、信息不全或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学历证书不能上网查询的责任将由分校或当事人承担。
六、交费
2006届毕业生每人需交纳电子注册费12元和毕业证书工本费10元。
七、办证时间安排(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不予办理)
6月12日 商学院
6月13日 人文学院 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邵阳 岳阳
6月14日 理工学院 娄底 永州 郴州 益阳 常德
6月15日 外语学院 怀化 湘西 津市 卫生
6月16日 省直属教学点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普通专科 毕业审核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
录入:常朝珍 校对:李勍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