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菜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开放教育2006年春季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03-1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53


   

 

湘电大校通[2006]41号

 

各分校、学院、省直属教学点:

为规范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毕业审核,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做好2006年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毕业审核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06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毕业证书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审核

(一)由于JWGLNET系统升级,毕业审核工作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毕业审核时,身份证号必须齐全,如果身份证号为出生日期,则必须在“备注”字段注明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毕业审核。

2.毕业审核,增加了最低学习年限限制和学籍有效期限制,即学习年限低于计划学制要求与学习年限超过学籍有效期,均不予以毕业。

3.在电子注册号管理中,将学籍“备注”字段内容置于考号中。

目前升级后的JWGLNET系统中仍存储了一批需要修改身份证的在籍生数据,省校已于1月12日将这些学生的名单下发分校,请分校于3月15日之前将这些学生的身份证号修改完毕。

(二)请于4月3日前将2006年春暂缓毕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中央电大规定,从2005年春开始,凡已生成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不能注销其电子注册号。据此,请各分校务必按时向省校填报2006年春暂缓毕业的学生名单并要求毕业生本人填写好《毕业生申请呈报表》(附件1),呈报表留分校存档、备案。

(三)2006年春季毕业审核工作定于3月27日开始,4月5日学籍科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上报中央电大。请分校于4 月20日接收2006春毕业生电子注册号。

(四)根据中央电大的新规定,今后本科毕业生办证时中央电大将抽查专科毕业证,被抽查的专科毕业证由省校送交中央电大审查。无专科毕业证者不得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信息修改

对毕业生基本信息中出现的差误,在中央电大下发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后组织更改,即由分校在毕业生信息修改系统里修改后导入到省校教务处服务器,由省校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并更新服务器里的学生基本信息。需要更改姓名的学生须将其户口复印件(户口本中必须注明有曾用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省校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审核确认并进行更新。所有更改姓名学生的材料须上报中央电大终审,以中央电大的终审结果为准

三、毕业生资料

(一)各分校于4月25日前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册”。

(二)各分校须按照毕业证书审核及盖章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

1)毕业证书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无误。凡字迹不清、字迹重叠或毕业证书的性别与照片不符的,一律不予验印。

2)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证书必须在右上角编号。凡合作高校的本科毕业证书编号的格式为‘湘-分校代码-毕业证序号’,中央电大独立颁发的毕业证书编号格式为“分校代码-毕业证序号”,毕业证序号为省校下发的“毕业证序号表”中的顺序号。

3)毕业证书装袋

毕业证书按照类别、毕业证序号升序排序,分别装入档案袋内。

4)从本次办证开始,废证换新证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10元/本。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各分校必须按要求组织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请依照“毕业证序号表”的顺序将 “毕业生登记表”于7月1日前来省校学籍科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三)各分校务必于5月15日前将打印好的毕业证书按以上要求送交省校教务处学籍科,以便于省校统一到中央电大验印盖章。

四、收费

毕业生电子注册费12元/人,毕业证书费20元/本。

省校汇款账号:

  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开户行:工行银迅支行

  号1901 0150 1920 1016 57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毕业审核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3月10日

 录入:常朝珍          校对:李勍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