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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学年度开放教育学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评选表彰的通知
日期:2006-03-2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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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53号

 

各试点分校: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促进开放教育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深入开展,省校决定在开放教育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正式办理了入学注册手续,并已取得本专业毕业要求50%以上学分的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思想道德端正。

⑵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个人学习计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能保证学业顺利完成。

⑶参加了全部所修课程考试且一次通过,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⑷ 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能积极主动地利用多种媒体进行自主学习。具体要求是:

①熟悉所学课程的网上资源,每门课程参加网上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个小时,并做了相应的学习笔记;

②按时按量完成了所学课程的全部作业和实践教学环节;

③参加面授(包括网上直播)听课的时间不少于省校规定的70%;

④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需要参加了学校的其它教学活动

⑸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以及其他集体活动。

考试、考查过程中无违纪舞弊行为。

2、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从优秀学生中评选产生,除具备优秀学生的条件以外,本专业已考各门课程成绩在所在分校前茅。

⑵ 在多种媒体资源的综合利用学习方法的探索和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工作实践、服务社会等方面效果显著

三、奖  励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均由省校颁发荣誉证书。

2、被评选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的由分校向学生所在单位发出喜报。

3、优秀学生标兵的事迹和经验省校将择优在网络等媒体上宣传。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优秀学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以省校教务处注册人数为准)的1%以内,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额控制在优秀学生推荐对象的10%以内,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优秀学生不足10名的分校,亦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标兵参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各分校在符合条件的范围内,民主推荐参评对象,经讨论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在一个星期以上。公示无异议的,分别填写《优秀学生推荐名册》、《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册》、《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优秀学生标兵推荐登记表》。

3、被推荐优秀学生标兵的优秀事迹介绍、事迹摘要及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优秀事迹介绍限2000字以内,事迹摘要限200字以内。事迹介绍文章标题采用小3号黑体,事迹摘要采用5号仿宋体,正文采用小4号宋体,A4纸打印。

4、以上表、册、材料由分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签名、加盖分校公章后,送省校各一份。省校根据分校呈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比后公布评选结果。

5、各分校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标兵的评选质量。

6、请各分校于420日前将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的表、册、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省校学生工作部(处)。不按时报送材料、推荐的学生不符合条件以及超出比例推荐候选人的,取消该分校的参评资格

联 系 人:黄  英、方玉珍

联系电话:(0731)2821001、2821732。

邮箱地址:fangyz@hnrtu.com

 

附件:

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推荐名册

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册

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推荐登记表

5.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标兵推荐登记表

(附件下载请进省校电子公务平台)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ΟΟ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学生评优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3月20日印发

录入:常朝珍         校对:黄英            共印2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