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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通[2006]67号
各分校、省直学院、直属教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05]95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年普通专科学生“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选拔范围
(一).2003级普通专科、高职对口应届毕业生;
(二).各分校按照2003级各专业在读人数的30%的比例推荐学生。
二、推荐学生条件
(一).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各科平均成绩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30%;
(三).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或原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不得作为“专升本”的英语等级证书证明(因为考试中心只公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原始分数,不划定及格分数线和颁发合格证书)。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学校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三、选拔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各分校推荐名单应先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2日前报省校教务处。
(二).省校根据各分校上报情况,确定最终选拔名单。选拔名单通过校园网向全省电大公示。
四、报考学校及专业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附件1),按附件3所列学校及专业限填报一所学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作为志愿。
五、考试
(一).选拔考试由接收学校组织。考试科目、范围、时间、地点均由接收学校确定,各接收学校如有新的文件发出,省校将迅速在校园网上转发,请各分校及报考学生注意收看网上信息。
(二).学生须交两张一寸照片(志愿表上贴一张,另一张粘贴在志愿表的右上方以备办理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选拔考试。
六、录取
(一).各接收学校将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结合学生平时表现,按推荐人数的50%提出选拔名单。
(二).选拔名单经双方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省校在校园网上公示,各分校也须在校内公示),由接收学校于6月中旬报省教育厅审核注册;
(三).接收学校向通过审核注册的学生发出“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到接收学校报到学习。
(四).经审核通过“专升本”选拔注册的学生与当年的专科毕业生一同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执行本科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七、其他事项
(一).学生志愿表、推荐名单(附件2,按不同的接收学校、报考专业所属科类的顺序填报)及数据盘(电子表格文件格式,可从网上下载)于4月12日前由分校统一报省校。
(二).各分校、学院、教学点到省校办理报名手续时,请送交报名学生的高考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二份,并提交报名学生的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推荐对象的英语等级证书由推荐单位严格审核和验证,并明确责任人,且在复印件上签字,因推荐单位审核不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三).被通过审核注册学生的档案,请分校认真整理,在办理毕业证后交学生自己,由学生自己带到被录取学校。档案材料应包括学生高考录取档案和品德鉴定、学籍卡、毕业论文、毕业生登记表等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材料。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对循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
学校举报电话:2821717,邮箱:jwjb@hnrtu.com
(五).各分校、各学院、各教学点应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此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六).有关“专升本”的各种信息,省校将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各分校如有情况,应及时与省校教务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2821970何老师
(七).省校代接收学校收取“专升本”学生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300元,据实核算,多退少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专升本”志愿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2006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3.学生报考学校及专业
4.接收学校“专升本”考试安排
5.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各接收学校考试课程一览表
(附件下载请进省校教务论坛)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普通专科 专升本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录入:常朝珍 校对:何碧霞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