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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电大优秀技术科室和优秀技术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6-06-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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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120

 

各分校:

1999年参加“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以来,全省电大技术人员切实转变观念,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服务,为试点评估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我校试点工作持续稳健发展,省校决定开展优秀技术科室及优秀技术人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1.    全省各分校独立设置的技术部门。

    2.全省各分校技术人员(网络管理、教学平台管理、电教管理)。

二、优秀技术科室和优秀技术工作者评选基本条件

1.优秀技术科室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省校布置的技术工作到位。

2)基础设施达到中央电大总结性评估的要求。

3)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无重大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4)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体系,能够基本满足开放教育的需求。

2.优秀技术工作者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本职工作,道德品行良好,顾全大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互助,工作中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3)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对本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

4)从事技术工作一般应满1年。

具体条件见评优细则(见附表一、二)

三、评选方法

1. 6月30日前各分校对照评优细则(自评表)进行自评。

277日前各分校上报评优细则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及自评表,优秀技术工作者还需上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技术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三)。

3.省校对分校进行核查、评选。

四、奖项设置

评选出优秀技术科室1-5个,优秀技术工作者10名。省校将在2006年下学期进行表彰。

联系人:陈春分  刘腾      电话:0731-2821122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技术科室评优细则(自评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技术工作者评优细则(自评表)》

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技术工作者推荐表》

 

(请在省校教学平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页下载附件)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技术  评优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6月1日印发

 录入:常朝珍         校对:陈春分          共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