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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6-06-0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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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118

 

各试点分校,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学质量,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开展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

省电大及试点分校承担了试点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是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任试点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在教学、教改中成绩突出,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转变教育观念,对试点及试点教学工作要求有明确认识和深刻理解,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教学模式改革工作,在试点教学实践中努力探索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规律,特别是在“123”教学模式和课程教学模式构建中有所创新和突破,取得具有独创性和示范性的经验或成果。

(二)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程,按照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特点,在课程教学设计、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教学过程实施及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学习支持服务等方面,或结合专业和课程教学加强素质教育以及实践教学等环节进行的探索取得了实际成效。

(三)努力提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综合能力,从本地及本校实际出发,在课程教学中有效地应用远程教学平台等技术设施手段,进行多媒体、数字化、交互式教学的探索,参与开发或整合、利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效果好。

(四)在课程教学中明确体现了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的思想,同时有效地发挥了教师的重要作用。努力适应学生学习需求和学习特点,为学生的个别化学习提供支持服务。着眼于学习者的发展,注重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包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五)较好地实现了课程教学目标,并初步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有较高评价。在课程教学模式探索上取得的经验或成果,对于试点有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评选办法

(一)省电大各学院及各试点分校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省电大各学院3人,每所试点分校2人。各学院和各试点分校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和各试点分校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提出推荐意见,按分配名额将推荐材料报送省电大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每名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

1.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一份(附件1)。

2.候选人撰写的反映其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成果的论文一篇(4000-6000字,已正式发表者须注明刊物名称及期号)。

3.候选人所在单位即各学院或分校组织研究人员撰写的对候选人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成果的研究报告一份(3000-5000字)。

4.候选人教学活动实录视频。用于网上观摩交流,可以是面授、答疑、网上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应能从某个侧面反映其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索成果或教学特色。一般不超过20分钟,亦可选送现成的实录视频,长度不超过50分钟。

各学院及各分校务必将全部候选人教学活动实录视频内容存储在一张光盘中,附内容简介(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

5.候选人或所在学校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和各试点分校于2006720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材料第123种同时寄送电子文本。推荐材料第14种不全的候选人,将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

(三)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组委会下设评选工作小组。

成立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评审委员会。

(四)在全省电大候选人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联系方式

评选工作小组设在省校教务处。有关事宜请与工作小组联系。

通信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410004

联系人:梁红丽  

联系电话(07312821988

电子邮件:lhl @hnrtu.com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教学活动实录视频技术要求

(附件请在省校教学平台下载)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教学创新奖  第二届  评选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6月1日印发

 录入:常朝珍         校对:王滨          共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