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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5-2006学年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日期:2006-09-2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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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167

 

各分校、省直属教学点、附属中专学校:

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省校决定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办理了2005-2006年度入学注册的普通专科、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以及成人专科的学生中择优评选,且必须是相应所在单位评选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

⑵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识基础扎实,积极培养自身能力。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良记录;

⑶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理健康,卫生习惯良好。

2.优秀学生干部

⑴具备三好学生的条件,本专业已考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⑵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

⑶密切联系同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模范带头,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名额

省校三好学生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10%以内,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控制在在籍学生人数的5%以内。计算时实行四舍五入,基数不足时推荐1名。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在推选过程中务必做到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校内公布推荐的条件和程序,并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2.所需材料:

⑴ 分别填写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⑵ 推荐对象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⑶ 推荐对象综合材料(1000字左右)一份,其内容要求详实、具体。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

评选工作在20061020日完成,请各单位在1015日前将各项材料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省校学生工作部(处),未能按时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孙建云 

联系电话:(073128210012821732

邮箱地址:sjy8803@sina.com

 

附件: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册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3湖南广播电视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请进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9月15日印发

 录入:常朝珍         校对:孙建云         共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