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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届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10-1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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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192

 

各分校、各学院、附属中专学校以及各直属教学点: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0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省校决定由学生处组织对2007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对象

此次毕业生资格审查分为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网院)毕业生资格审查。

1.电大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对象为普通专科(含职高对口专科)、五年制大专2007年毕业的学生。

2.网院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对象为高职专科、两年制中高连读2007年毕业的学生。

3.上述两类毕业生资格审查均包括因各种原因延迟至2007年毕业的往届生。

二、资格审查的程序

此次毕业生资格审查按照分校、学院、附属中专学校、直属教学点(以下简称各办学单位)初审,省校复审,省教育厅终审三级进行。

三、资格审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毕业生资格审查安排在20061023日至1130日进行。

1.省校学生处于20061020日以前将《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2)发放给各办学单位。

220061023日至1110日,各办学单位按照初审办法进行初审。

320061113日至1124日,各办学单位指派专人将初审数据及材料送省校学生处复审。

420061127日至1130日,省校学生处整理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各项数据和相关材料,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报省教育厅终审。

四、资格审查的内容

1.电大普通专科(含职高对口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内容有以下十一项:

1)考生号,(2)学生类别,(3)身份证号,(4)姓名,(5)性别,(6)民族,(7)政治面貌,(8)专业名称,(9)生源所在地,(10)学籍状态,(11)录取页码。

2.电大五年制大专毕业生资格审查内容有以下十一项:

1)学号,(2)学生类别,(3)身份证号,(4)姓名,(5)性别,(6)民族,(7)政治面貌,(8)专业名称,(9)生源所在地,(10)学籍状态,(11)录取页码。

3.网院高职专科、两年制中高连读毕业生资格审查内容与电大普通专科(含职高对口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内容一致。

五、各办学单位初审办法

1.对于电大普通专科(含职高对口专科)和网院高职专科毕业生,各办学单位将对应的《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与《湖南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根据审查内容逐人逐项进行核对。

2.对于电大五年制大专毕业生,各办学单位将对应的《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与《湖南省2002年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录取名册》,根据审查内容逐人逐项进行核对。

3.对于网院两年制中高连读毕业生,各办学单位将对应的《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与《湖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制2年),根据审查内容逐人逐项进行核对。

六、资格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应在各办学单位主管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办学单位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做到责任分明。

2.毕业生对《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中的内容核对无误后,本人应在签名处签名确认,确认后如再有出入,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上要删除的毕业生(即留级、休学、转出的毕业生),在认真核对无误后,由各办学单位责任人在花名册上删除该毕业生并在签名处签名确认。

4.对于往届留级、复学、转进的而《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上没有的毕业生,各办学单位应根据其学生类别在相应的花名册后加上该毕业生的所有项目信息,并提供其当年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其它相关材料。

5.电大、网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分别报送数据,增加的毕业生由各办学单位责任人依照对应的录取新生名册划分到电大或网院进行资格审查。因划分不正确而导致毕业生不能顺利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的,由各办学单位责任人负责。

6.《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中的考生号(或学号)、身份证号、学生类别、录取页码要与对应的录取新生名册中的考生号(或学号)、身份证号、学生类别、录取页码相一致,若为空白或核对后有错误时,各办学单位责任人应认真填写或更正。

7.《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中的生源所在地要具体明确到省、市、县(直辖县),规范模式:XXXXXX市或XXXXXX县(直辖县)、各办学单位责任人应与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

8.对更改姓名(包括同音字)、性别、生源所在地以及身份证号有误的毕业生,应由其本人提供所辖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9.对专业名称有误的毕业生,各办学单位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10.对毕业生的学籍状态要进行认真核实。留级、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的毕业生,必须查验其当年的录取新生名册和其它相关材料(外校转入的毕业生必须提供省教育厅当年的转学批复)。

11.省校复审时,各办学单位要提供一份有毕业生本人、初审责任人、办学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和一份《提交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材料清单》(见附件1)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有关材料。花名册和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省校学生处将不纳入本次资格审查,其后果由该办学单位自行承担。

12.省校学生处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资格审查终审后,不再到省教育厅更改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资格审查数据如有错误,由产生错误的责任人负责。

七、省校复审安排

20061113日至1124日,各办学单位将初审数据送省校学生处进行复审。

复审时,省校学生处要将各办学单位提供的《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与对应的录取新生名册逐人逐项进行核对。对有更改的内容,将查验各办学单位及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向毕业生本人直接查询有关情况。

由于省教育厅毕业生资格审查终审时间已排定,因此各办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复审时间的安排到省校学生处进行复审,逾期省校学生处不予复审。复审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113  人文学院、商学院、师大理学院、师大人文学院

1114  外国语学院、理工学院、农大人文社会科学院、岳阳

1115  行政学院

1116  湖大计算机系、农大工程技术学院、卫生

1117  农大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农大商学院、永州

1120  附属中专学校

1121  农大外国语学院、农大理学院、长沙、衡阳

1122  湖南省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师大化学化工学院

1123  师大物理与信息学院、师大经济管理学院、中南大学科技培训中心、师大法学院

1124  湘潭、邵阳、娄底、郴州、益阳、常德、怀化、师大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商学院工商管理系、商学院经济系、商学院外语系、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省电影学校

复审地点:省校远程教育大楼107室(学生处就业办)

八、资格审查的收费标准

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仍按照湘电大校教务字[1993]11号文件精神收取毕业生资格审查费,标准为毕业生每人30元,请各办学单位在省校学生处核准资格审查人数后到财务处付清。

九、其他

有关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相关事宜,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省校学生处就业办。

咨询电话:0731-2821071

联 系 人:邓晓、蔡离离

毕业生资格审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办学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仔细地核对每一项内容,按时保质做好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附件:1.提交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材料清单

2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花名册(请各办学单位到学生处就业办领取)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ОО六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毕业生工作  资格审查  工作安排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10月17日印

 录入:常朝珍          校对:邓晓             共印60

 

 

附件1

 

提交2007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材料清单

 

省校学生处就业办: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07届全体毕业生进行了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我单位2007届电大从        同学至        同学共计    名专科毕业生,我单位2007届网院从        同学至        同学共计    名专科毕业生,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初审。现将资格审查花名册及有关材料送交你办,请查收。

现委派我单位就业工作处室        同志前往你办对我校2007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复审,请予以接洽。该同志办公电话(含区号):            ,移动电话:            

 

 

办学单位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盖章)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