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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205号
各分校:
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和《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2007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电校教[2006]53号)的精神和具体要求,2007年春季中央电大继续开展试点招生工作。现将招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申报若干原则
1.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特别是扩大规模与保证质量的关系。试点办学规模近年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当前有必要着眼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从总体上适当控制办学规模。
2.根据规范管理的要求,招生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相关管理规定。总结性评估中不合格或中央电大予以“暂停招生、限期整改”处理的教学点,按规定进行整改并经省级电大验收合格,报中央电大审批,方可申报招生。
3.要强化办学条件意识,申报招生时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和办学规模、层次不相匹配的问题,尤其要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教师配置、教学资源配置、实验实习场地设施条件等)申报相关专业及规模。仍未安装、使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的教学点,2007年春季不能申报本科专业招生。
二、拟开设专业
1.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8个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硬件方向、应用方向、网络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含统计系统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物流管理。
2.专科专业30个(其中课程开放专业22个)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
课程开放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网络管理、网页设计)、计算机及应用、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市政公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三、招生范围
1.本科物流管理专业和专科学前教育拟继续进行小范围试点。这两个专业拟根据各分校招生申报及办学条件情况,选择部分专业办学条件较好的教学点招生(待申报后确定)。
2.原已开设的专科社区管理专业,需进一步论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07春是否开设另行通知。
3.其余各专业(含方向)拟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只招收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者。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以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各学院为单位。
2.申报单位须填报或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
(1)2006年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招生工作分析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招生工作基本情况,招生宣传情况,招生方案执行情况(含省级电大直属学院、直属分校招生计划占全省招生计划比例数),入学水平测试情况(包括注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参加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测试情况),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解决办法、处理措施和成效等。
招生规模自控及开办小范围试点专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状况做相应分析。开展招生规模自控试点的省级电大,须同时提交前阶段试点情况的总结。
(2)2007年春季试点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
(3)2007年春季省级电大及所属教学点申请新开设专业,须附专业办学条件及新开设专业师资情况表。
申报材料(1)同时上报文字材料及电子文稿;申报材料(2)、(3)均须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开放电子公务”教学点管理系统、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填报,并将相关材料下载打印上报。
3.2007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20 日。申报材料由省级电大或中央电大各学院签字盖章后寄至中央电大招生办公室。
五、招生申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2007年春季原则上不新增教学点。
2.专科教学点2007年春季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原则上教学点须开展相关专科专业试点工作两年以上,专业办学条件、师资条件良好,在各项教学评估中合格,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3.2007年春季省级电大直属教学点、地市级分校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县级电大教学点申请新开设本科、专科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
4.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不合格的教学点,2007年春季原则上不得招生。经整改后确已达到试点工作要求的,须向省级电大提交整改报告,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复评合格后,2007年春季方可恢复招生,且招生专业不超过3个。
5.省级电大或中央电大要求“暂停招生、限期整改”的教学点,经整改后确已达到试点工作要求的,须向省级电大提交整改报告,经省级电大考查、审核并报中央电大验收批准后,2007年春季方可恢复招生;恢复招生的教学点招生规模应予严格控制,不新增试点专业,且招生专业不超过3个。
6.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7号)要求,专科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成员;专升本专业招收的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六、省校将于12月6日前印发2007年春季招生方案。
七、“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2007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招生申报工作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11月6日印
录入:常朝珍 校对:雷鲜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