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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全省电大系统招生工作总结评比的通知
日期:2006-12-1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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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6]228

 

各分校:

2006年,全省电大系统共同努力,采取得力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招生任务,取得了稳定增长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招生工作,经研究, 决定对2006年度全省电大系统的招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校应对2006年度的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为做好明年的招生工作做好扎实的准备,并在此基础上,写出本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材料及2007年工作计划上报省校。

二、在各分校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2006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

1.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

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无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3)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招生的年度招生任务,入学人数较上年度有增加,结构有改善,招生工作成效显著。

4)机构健全,职责分明,规章制度完善,编制、经费、设备等满足工作需要。

5)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数据准确、及时,高质量完成招生各环节的具体工作。

6)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热情为考生服务。

2.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招生改革实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对本校、本部门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中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招生工作原则上应满2年。

三、评比工作程序:

1、自评。各分校对照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并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附件2)上报省校。

2.推荐。各分校严格按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附件1),推选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上报省校。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认真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要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评审。省校根据全省电大招生综合情况及分校上报材料进行评议、评审和审批。

4.表彰。省校对评选出的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2006年度全省电大招生工作总结会议上予以表彰。

四、各电大分校在1222日前将2006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材料及2007年工作计划、《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一式二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度招生情况统计表》(附件4)等材料(同时报电子文档)送达省校学生处招生办。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28210572821952联系人:汤慧、雷鲜。

 

附件:12006年全省电大各分校招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

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度招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4请与省校学生处招生办联系)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招生工作  总结评比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12月18日印

 录入:常朝珍          校对:雷鲜             共印25

 

 

附件1:

 

2006全省电大各分校招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序号

分校

推荐名额

备注

1

直属

2

 

2

长沙

2

 

3

株洲

2

 

4

湘潭

2

 

5

衡阳

 

6

邵阳

2

 

7

岳阳

2

 

8

娄底

 

9

永州

2

 

10

郴州

2

 

11

益阳

 

12

常德

2

 

13

怀化

 

14

自治州

2

 

15

张家界

2

 

16

津市

1

 

17

卫生

 

18

岳化

1

 

19

涟钢

1

 

20

挂靠站

1

 

21

省校

2

 

22

中专

1

 

23

合计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