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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7]23号
各分校、学院、省直属教学点:
为规范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毕业审核,保证质量,提高效率,切实保障学生权益,现将我省2007年春季开放教育试点毕业证书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审核
(一)由于JWGLNET系统升级,毕业审核工作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1.毕业审核时,身份证号必须齐全,如果身份证号为出生日期,则必须在“备注”字段注明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否则不予毕业审核。
2.毕业审核,增加了最低学习年限限制和学籍有效期限制,即学习年限低于计划学制要求与学习年限超过学籍有效期,均不予以毕业。
(二)请于4月4日前将2007年春暂缓毕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中央电大规定,从2005年春开始,凡已生成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不能注销其电子注册号。据此,请各分校务必按时向省校填报2007年春暂缓毕业的学生名单并要求毕业生本人填写好《毕业生申请呈报表》(附件1),呈报表留分校存档、备案。
(三)2007年春季毕业审核工作定于4月3日开始,4月5日学籍科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上报中央电大。请分校于4 月17日接收2007春毕业生电子注册号。
(四)根据中央电大的新规定,今后本科毕业生办证时中央电大将抽查专科毕业证,被抽查的专科毕业证由省校送交中央电大审查。无专科毕业证者不得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毕业生信息修改
对毕业生基本信息中出现的差误,在中央电大下发毕业生电子注册号后组织更改,即由分校在毕业生信息修改系统里修改后导入到省校教务处服务器,由省校教务处学籍科确认并更新服务器里的学生基本信息。需要更改姓名的学生须将其户口复印件(户口本中必须注明有曾用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省校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审核确认并进行更新。所有更改姓名学生的材料须上报中央电大终审,以中央电大的终审结果为准。
三、毕业生资料
(一)各分校到省校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册”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分校须按照毕业证书审核及盖章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
(1)毕业证书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无误。凡字迹不清、字迹重叠或毕业证书的性别与照片不符的,一律不予验印。
(2)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证书必须在右上角编号。凡合作高校的本科毕业证书编号的格式为‘湘-分校代码-毕业证序号’,中央电大独立颁发的毕业证书编号格式为“分校代码-毕业证序号”,毕业证序号为省校下发的“毕业证序号表”中的顺序号。
(3)毕业证书装袋
毕业证书按照类别、毕业证序号升序排序,分别装入档案袋内。
2.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各分校必须按要求组织学生本人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依照“毕业证序号表”的顺序将 “毕业生登记表”整理好后来省校盖章。
(三)各分校务必于5月14日至5月16日将打印好的毕业证书按以上要求送交省校教务处学籍科,以便于省校统一到中央电大验印盖章。
四、收费
毕业生电子注册费12元/人,毕业证书费20元/本。
省校汇款账号:
户 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开户行:工行银迅支行
账 号:1901 0150 1920 1016 573
(附件1请进教务论坛下载)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七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开放教育 毕业审核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7年3月8日印发
录入:陈边城 校对:李 勍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