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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受理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日期:2007-04-04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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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7]35

 

各电大分校、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受理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各单位向省校科研处报送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7426日。联系人:戴金荣,联系电话:0731-2821994

 

附:关于受理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科研  学术著作  出版资助  申报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录入:田             校对:戴金荣           共印10

 

 

关于受理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湘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01

 

各市州委宣传部,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湖南省第十二届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版资助的目的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鼓励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支持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社科理论工作更好地为我省加快富民强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出版资助的范围

  1、专门研究和阐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专门研究和阐述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

  2、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优秀著作。

  3、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各学科研究中有一定开拓与创新意义的学术著作。

  4、辞书类、教材类、资料类、普及读物类、翻译类以及已经接受各类出版补贴著作,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申请出版资助的条件

  1、申请者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申请者的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不得申请出版资助,同一作者、同类著作在一段时间内不能申请二次资助。

  4、对39岁以下青年作者撰写的优秀著作,实行一定程度的倾斜。

  四、出版资助的方式

  1、经评审获得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著作,如在省内出版,则资助著作列入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出版计划,由湖南人民出版社统一出版;如在省外出版,限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红旗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新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等出版社出版。著作出版前,由受资助人与省社科办签署出版协议,出版经费先由受资助人垫付,待著作出版后,再由省社科办将资助经费拨给受资助人。

  2、每本著作资助经费2万元。

  3、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资助著作由该社赠送50本书,资助出版著作不付稿费。

  五、申报资助的时间

  本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074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时请交申请表1份,申报著作书稿(打印稿)1份,并交书稿磁盘。申报表从红网下载(点击此链接下载http://news.rednet.cn/other/sheke.doc

  2、请申报者自留申报材料底稿,省社科办原则上不退回有关申报材料。

  3、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地址:省委大院二办公楼523524室,联系电话:073122162442219078

 

                                            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200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