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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7-16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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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网职院院通[2007]1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07年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提高优质生源率、计划完成率和新生入学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安排

高职高专本省录取时间:88--8月15日

高职高专外省录取时间:712--8月26日

具体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007年各省录取时间表》。

二、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六公开”、“六不准”要求,“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工作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2、加强招生录取工作法纪法规教育和工作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实行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3、杜绝乱收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或考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4、录取完全按学生填报志愿情况,坚持高分优先的原则。同时,对已进入我校最低录取投档线且填报我校唯一志愿的无否决条件的考生要优先录取。对没有进入我省今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任何人不得随意承诺录取。对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改录。

5、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降分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只能进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会计(TAFE国际商务方向)和旅游管理(TAFE国际旅游方向)两个专业。

6、要严格控制已录学生转换专业。凡要求转换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时由学生处和教务处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后实施。凡降分录取的学生,不得转换专业。

7、凡经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须到我校报到入学就读。对于录取后不来学校报到的学生,均作删除名处理,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学手续。学校不接受任何没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报到入学。

8、是否补录,由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新生报到情况确定。如需补录时,补录对象由招生办根据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原则统一提出名单,经招生主管领导审批后录取。

9、录取新生过程中,招生办应尽可能满足考生的录退意愿,并做好详细的征求记录。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盖有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把入学指南和国家资助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和我校的勤工俭学及奖学金的有关政策一同邮寄给学生,确保录取的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0、全体教职员工、学校各单位均有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的义务。对电话咨询或来校咨询的考生、家长,都应该热情服务,周到细致地回答好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教职员工发动的生源在录取后,各教职员工及时与考生联系并反馈消息。

三、录取工作程序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其录取工作程序如下:

1、招生院校登录。招生院校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安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

2、复核、调整计划。录取前我省对招生院校开放网络,招生院校可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复核执行计划。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考试院提出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3、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省考试院按规定的投档比例向招生院校发送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按省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

4、招生院校预录取。招生院校按规定时间完成提档、阅档、征求考生意愿、审录等工作程序,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我校四个学院选派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办进行网上阅档,然后分别征求考生意愿,与招生办一道按录取原则和原定专业招生计划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5、招生院校退档。招生院校审录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

6调剂录取。对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院校,省考试院再依考生的平行志愿和调剂录取的顺序予以投档补足,供招生院校审录,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7、提交录取结果。招生院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符后,按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载数据,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8、发放录取名单。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分别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后寄至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据此向已录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盖有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附件:2007年各省录取时间表(请到开放电子公务上下载)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职  招生录取  工作  通知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录入:田泉           校对:丁红镭                共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