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网页 1
湘电大校通[2007]130号
各分校:
2007年,全省电大系统共同努力,采取得力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圆满完成了招生任务,取得了稳定增长的成绩。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全省电大系统的招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校对2007年度的招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为做好明年的招生工作做好扎实的准备,并在此基础上,写出本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材料及2008年工作计划。
二、省校在各分校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2007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是:
(一)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无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3)较好地完成了各类招生的年度招生任务,入学人数较上年度有增加,结构有改善。敢于改革,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招生工作成效显著。
(4)机构健全,领导得力、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制度完善,编制、经费、设备等满足工作需要。上缴经费及时。
(5)录取工作管理严密、程序规范、措施有力、公平公正。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数据准确、及时。
(6)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热情为考生服务。招生宣传动员工作扎实,生源预测早,招生计划编制符合实际需求。
(二)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政策、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招生改革实践,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对本校、本部门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中未发生责任事故。
(4)从事招生工作原则上应满2年。
三、评比工作程序
(一)自评。各分校对照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并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附件2)。
(二)推荐。各分校严格按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附件1),推选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认真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要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审。省校根据全省电大招生综合情况及分校上报材料进行评议和审批。
(四)表彰。省校将在2007年度全省电大招生工作总结会议上对评选出的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各分校务必在12月22日前将2007年度招生工作总结材料及2008年工作计划、《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一式二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二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7年度招生情况统计表》(附件4)等材料(同时报电子文档)送达省校学生处招生办。
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2821057,2821952,2821953
联系人:赵明。
附件:1.2007年全省电大各分校招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自评表》
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7年度招生情况统计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总结评比 电大 招生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7年12月4日印发
录入:田 泉 校对:赵明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