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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
日期:2008-03-1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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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814

 

关于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校本部高职在校学生数控制在6000人左右,开设的专业数限制在20个以内。现需马上确定2008年招生专业和制定高职各专业教学计划,对专业进行调整已迫在眉睫。为此,提出如下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

一、专业调整的基本原则

1符合学校办学的整体定位

根据学校办学的整体定位,按照提高效益、整合资源的要求,确定拟保留专业及重点开设的专业。专业调整可跨院系进行,充分发挥各学院的办学优势与特色。

2、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专业的调整,应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保留的专业,应有稳定的社会需求;专业设置与产业对接,有较好的就业前景及市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等,应符合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对人才的要求;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科学先进,产学结合合理,校企合作紧密。

3、专业建设的思路明确

开设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规划和措施具体、明确;专业教学符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且已认真组织实施;专业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档案完备,管理规范。

4、专业的办学条件良好

开设的专业,师资队伍(教师、双师型人数及其职称,教学骨干、科研力量及专业带头人等)较强;教学实验及实训的条件较先进,教学资源较充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和课程教学模式科学先进,在教风学风建设、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5、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高

具有较高的办学质量,能培养出素质全面、专业技能强、具有真才实学和良好市场就业竞争力的合格毕业生。已经向社会输送的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专业基础较好,职业能力较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用人单位满意,社会反响较好,年度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专业调整的基本要求

1、打破学院、系的界线

属于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以符合学校发展定位为前提,打破学院、系的界线,整合到一个学院开设。

2、对培养目标、知识结构比较接近的专业进行合并

培养目标相近,开设相同课程较多的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或在同一专业下开设不同的培养方向。

3、暂时停开生源少、就业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专业

在校学生人数不足80人、或近年的年招生人数不到30人、初次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暂时停开。

4、停开投入大、办学效益差的专业

专业建设还需大量投入师资、设备,办学亏本或收益明显低于其它专业,予以停开。

三、专业调整的步骤及时间

1、有关处(室、部)提供现开设专业的相关情况,于312前交教务处。

①学生处提供近三年各专业招生人数;

②各学院分专业提供本学院现开专业的建设思路及进展情况;

③学生处分专业提供现开各专业近三年的就业率等情况;

④财务处提供各专业近三年投入产出情况;

⑤人事处提供各专业教师配备情况;

⑥实验实训中心提供各专业实验实训条件配置情况。

2、各学院在320日前提出本学院现开专业的保留、合并、停开的初步意见交教务处。

3、督导室在3月底前按专业调整的基本原则和专业调整的基本要求对现开专业进行测评,并据此排出保留专业的先后名单。

44月初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进行评审,初步确定专业的调整方案。

5、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立2008年招生专业,报党委会审定。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00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专业    调整    方案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

录入:彭兰红       校对:成京联            共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