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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校:
2004年7月全省电大科研工作会议以来,各分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力地推进了开放教育试点工作,促进了教师队伍的成长、教学水平的提高和电大事业的发展。为总结经验,推进全省电大科研工作,省校决定于今年11月召开全省电大科研工作会议。为此,请你们在开会之前认真做好2004年8月以来全校科研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向省校呈报科研工作有关材料
请你们在认真总结2004年8月以来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呈报三类材料:第一类是分校科研工作总结,第二类是分校科研成果统计表,第三类是分校部署、支持科研工作的文件和管理制度。分校科研工作总结与成果统计以及科研工作文件、制度发布的时间是2004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
(一)分校科研工作总结
分校科研工作总结应包括一下内容:
1.分校现在科研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2.分校已出台的支持科研工作的政策与措施;
3.分校已组织开展的科研(含远研、教研)活动;
4.分校取得的科研(含远研、教研)成果;
5.分校科研工作的基本经验;
6.分校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分校今后科研工作的打算。
(二)分校科研成果统计
1.发表的论文
指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含报纸理论版)刊载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学报增刊、论文集、非学术刊物、报纸非理论版上的文章不在此列。论文请具体写明作者姓名、担任角色(分别注明“独著”或“第×作者”),论文标题,发表报刊与期号(日期)。详见附件一。
2.出版著作
指在国际国内出版机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与教材。著作登记请具体写明作者姓名、担任角色(分别注明“独著”或“第×作者”)、书名、出版社名、出版年月。详见附件二。
3.立项的课题
指在国家、省、市有关科研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课题。包括在研课题与结题课题。课题登记请具体注明姓名、担任角色(分别注明“主持人”或“第×完成人”)、课题名和课题类型(重点、一般、青年、基金等)、批准立项的机构、立项时间。详见附件三。
4.其他成果
上述三类成果以外的成果列入此类,包括学会宣读论文、学报增刊与论文集上刊载的论文、未发表但已采用的科研报告、获得的各类奖项等。此类成果登记请具体注明姓名、成果名、发表与获奖情况、发表与获奖时间。详见附件四。
(三)分校科研工件文件材料
1.分校发布的部署与支持科研工作、奖励科研成果的文件。
2.分校制订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二、 呈报材料的要求
1.呈报材料的形式
分校科研工作总结和科研成果统计表请同时呈报纸质打印件和电子稿。纸质打印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在总结落款处和每一张统计表上加盖分校公章。科研工作文件材料提供纸质原件或复印件。
2.呈报材料截止日期
呈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
3.呈报材料与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请寄: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
处汤毅平。邮编:410004
电子稿请发:E-mail:typ@hnrtu.com。
联系电话:0731—2821960
附表从省校开放电子公务系统内或科研处网站通知栏内下载。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