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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07-0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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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大校通[2008]89

 

 

关于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各学院:

为总结、巩固和发展开放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成果,推广和应用各级电大教师在开放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的创新性经验与成果,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选拔优秀教师参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范围内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电大及分校、工作站(点)承担了开放教育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内容

开放教育的优秀课程教学设计。

三、评选条件

1.教师本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担任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

2.关于课程教学设计:

1)教学设计内容完整,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突出对课程教学过程中关键环节(如面授辅导、实践教学、形成性考核、网上教学等)的教学设计。

2)基于成人在职学习特点和多样化自主学习需求,教学组织方式灵活,教学策略能够激发学习动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3)符合课程自身特点,对于不同性质的课程(如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以及案例、实训类课程)在教学策略、教学组织方法、教学资源使用、课程考核等方面有特色和独创性。

4)充分运用多种媒体技术,整合多种媒体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5)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较大范围的应用,并在不断总结提升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可借鉴性的研究成果。

四、评选程序与要求

1.以省校各学院及各分校为单位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省电大四个学院各3人,思想政治理论课部1人,每所分校各2人。各学院和各分校接此通知后应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和各分校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初评并提出推荐意见,按分配名额将通过初评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电大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每名候选人报送的材料应包括:

1)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

2)完整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一份。

3)候选人撰写的本人在教学设计应用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一篇(3000字以内)。

4)针对课程教学设计,不同的内容可以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撑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实验报告、教学活动实录视频、课件、学生评价、专家评定意见等。实录视频长度不超过50分钟,以Mpeg-1格式存储在光盘中。

5)候选人或所在学校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和各分校于2008715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及全部推荐材料报送至评选活动组委会。所有文字材料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带有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第(1)、(4)、(5)及材料中涉及的实物可直送或用快递寄至评选活动组委会。

推荐材料(1)、(2)和(3)缺一不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组委会由湖南电大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评审委员会和评选工作小组。

组委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推荐人数及资格是否符合评选要求,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等,并对候选人提交的成果进行初步认定。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通过组委会资格审核的候选人及其成果进行评审,提出获奖人建议名单,提出上报中央电大的建议人名单,报湖南电大校长办公会审定。

20087月公布评选结果。表彰活动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评选工作小组设在湖南电大教务处。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工作小组联系。

联 系 人:唐旭君  

联系电话:(07312821988 

    址:长沙市青园路 168号(410004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学大楼214房间

电子邮件:txj@hnrtu.com  txjhnrtu@163.com

 

附件:

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推荐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第三届“教学创新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00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教学创新奖  评选  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

录入:彭兰红           校对:唐旭君             共印10

 

附件请到省校电子公务系统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