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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聘用工作有关安排
日期:2008-08-0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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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员聘用的原则

1、凡符合专任教师应聘条件的在岗管理人员,必须先填报教学部门的教师岗位。

2、各教学部门聘用教师时,应使用相对应的所学专业。

3、各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电大在编教职工。

42006年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不占编制。

5、各部门切实做好本部门未聘人员的思想工作,对在编职工中的未聘人员,应帮助其联系其他部门,竞争合适岗位。

二、全员聘用日程安排

181-3 制订部门人员编制及相关制度(教师相关任职条件、教师工作量原则意见)

285-6日各部门上报各岗位职责及聘用条件。

387日学校校务会审定各部门编制等有关材料。

488日各部门召开全员聘用会议。

588-9日教职工全员聘用,双向选择。

6810日各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7811日校务会审定教职工双向选择方案。

各部门应成立全员聘用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聘用人员考核,拟定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