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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日期:2008-11-1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79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08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8】48号)要求,我校决定于近期进行2008年度教职工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全体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单独组考)。
  二、考试内容:《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由党政办统一发放)。重点是第一部分法治理念、第二部分新制定法律法规、第三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及第六部分其他法律法规。
  三、考试时间:12月2日下午。
  四、考试办法:本次考试实行开卷考试,采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命制的试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党政办统一阅卷。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上午将参考人数报党政办公室,2日上午到党政办领取考试试卷,2日下午16:30前将考完的试卷交回到党政办。
  五、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学法考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为推动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