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于11月14日在校内进行了“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奖励的项目和个人奖励”的公示,根据公示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将刘 永东等五名对在评估工作中表现突出、已被多个部门作为“突出贡献奖”对象推荐、学校评审组评选时得票较高的人员列入贡献奖,并报校务会批准,同意对以下个人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 刘永东、舒大松、王宇、卢海斌、杨培燕
教职工对上述奖励结果如有异议,请于12月3日之前将意见 反馈到学校纪监审工作部或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