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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2-2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2


   

各分校:
  根据中央电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09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的通知》(电校招〔2008〕21号)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09年春季“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招生方案的通知》(电校招〔2008〕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我省电大2009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专业
  2009年春季开设开放教育专业61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9个,专科专业31个(含课程开放专业22个),“一村一大”专科专业11个。
  1.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9个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教育技术学。
  其中教育技术学为2009年春季新开设专业。
  2.专科专业31个(含课程开放专业22个)
  金融(货币银行方向)、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教育管理。
  课程开放专科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社会工作、农村金融。
  其中社会工作、农村金融为2009年春季新开设专业。
  3.“一村一大”专科专业11个
  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畜牧兽医、特种动物养殖、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
  二、关于招生对象
  1.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3.课程开放专科专业:注册学历教育学习的学生入学资格同专科专业。同时接受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者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关于招生与招生宣传
  1.省校将按照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宣传提纲及相关要求,印制2009年春季宣传材料和公示参与本季招生的教学点及招生专业,明确有关开放教育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同时将中央电大、省校招生海报分发至各分校及教学点,在招生报名处张贴。
  2.分校及教学点务必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及中央电大、省校有关规定和2009年春季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提纲进行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以虚假、不实或似是而非的承诺或宣传误导学生;对于各地有损电大声誉和形象的新闻报道和虚假招生宣传要给予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及时消除影响。
请各分校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本校2009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报纸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原件)一套报省校电大招生办审核备案。
  3.省校对教学点实行动态准入、退出管理,连续两季不开展招生工作的教学点,予以黄牌警示,连续两年不招生的教学点,予以撤销。
  4.分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确保教学点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要对拟合作单位的办学资质、社会声誉、办学条件及办学状况进行全面的实地考察和认真评估,并对合作单位的办学过程进行有效监控。未经中央电大批准和公示的教学点或其他单位不得开展开放教育招生活动,不得自行设立开放教育教学点或学习点,或在开放教育教学点自行增开新专业。不得通过“异地招生、挂靠注册” 等方式变相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各种方式转让或变相转让招生指标,不得将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两年制本科、专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教学点不能承诺学生按照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完成学业。
  6.分校及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学生权益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所在地政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审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学生报名咨询时要向学生公示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费用收取、管理相关制度等。
  7.分校及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匹配的问题。落实教学设施基本配置,强化和完善专业教学条件,特别是实践教学条件;要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落实相关人员配置,提高教学、管理及学习支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稳定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队伍,提高招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水平和开放教育品牌的吸引力。
  四、关于入学资格审核
  1.2009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仍采取分校初审、省校复审、中央电大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复审、终审的合格率将作为下一季度招生计划的分配依据之一。
  2.分校及教学点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和中央电大、省校有关要求进行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指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验证规定并获得省校入学资格审核上岗证书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
  3.分校务必按照中央电大和省校要求,切实落实与学生签订有关《入学资格承诺书》(一式两份,分校、省校各存一份,上报省校的按新生注册表的顺序装订成册)和与省校签订《入学资格审核责任书》制度。学生《入学资格承诺书》和分校《入学资格审核责任书》作为入学资格复审和终审的必备材料之一。
  4.电大开放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读开放教育本科,须提交经省校电大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带电子注册号的毕业生成绩单方为有效。
  5.开放教育教学点开设护理学、药学专业须征得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必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报名时须出示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在岗证明,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上。
  6.分校将于2009年3月8日带相关证明材料来省校办理入学资格复审手续,并将2009年春季入学资格审核分析报告送省校电大招生办。入学资格审核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审核人数(分专、本科统计)、审核合格人数、审核合格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7.分校及教学点务必做好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入学资格复审前要求所有信息确认无误。终审结束后学生信息更改,按照中央电大学籍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8.入学资格终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关于入学水平测试
  1、分校务必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统一要求落实好入学水平测试工作,要使入学水平测试起到“择优录取,为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供依据,为组织教学与分类指导学生提供参考”的作用。
  2.测试方式以综合测试为主,单科为辅,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现场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本科学生入学水平测试,文科类专业须包括大学语文科目,理工类专业须包括高等数学科目。
  3、分校于2009年3月8日前将2009年春季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报送省校电大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入学水平测试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参加测试人数(分专业统计)、本专业人数、相近专业人数、其他专业人数、成绩分布情况等。
  六、关于招生方案执行
  1.省校将按照开放教育生师比及教学点办学条件配置标准,特别是专业办学条件(包括专业师资和实践教学条件),结合当地人才需求,合理确定本省招生分配方案(含教学点名称、招生专业、层次、人数),通过开放电子公务系统予以分配。
  2.中央电大要求“暂停招生、限期整改”以及被“黄牌警告、暂停招生”的教学点,经整改后已达到开展开放教育工作要求的,须向省校提交整改报告,经省校考察、审核并报中央电大批准后,2009年春季可恢复招生;恢复招生的教学点招生规模将予以控制,不新增专业,招生专业不超过3个。
  3.省校在招生计划分配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幅度仍控制在该专业招生数的10%以内,且各专业间不能相互调剂。
  4.分校及教学点在招生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或追加招生计划的,须于2009年2月28日前向省校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受理。超计划招生部分不予注册。
  七、关于新生注册
  1.分校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电校教[2001]22号)的规定,于2009年3月7日晚上12:00前通过开放电子公务系统将新生注册数据上报省校电大招生办。
  登陆开放电子公务系统技术服务网站(http:// www.eduoa.cn),进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电子公务”教学点管理、招生计划管理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联 系 人:常青;联系电话:(010)58528100转610;E-mail:oachang@126.com)。
  2.09春新生电子照片仍采用分别采集、分别上报的方式进行。电子照片通过电子公务招生报名管理系统和数据包或压缩光盘的形式分别上报。
  3、分校报送新生注册数据前要做好数据核对工作,并按照入学资格审核初审结果进行处理。信息修改须提交主管校领导签字的专题报告。
  4.中央电大于2009年3月20日完成入学资格终审、招生注册工作。
  请各分校及教学点相关人员密切关注电大招生QQ群信息。
  联系人:刘力、王奇异,莫艳军 联系电话:0731-2821970 2821972,2821969传真:0731-2821972。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湖南电大2009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