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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01-0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1
校属各单位:
近日,湖南省教育工委转发了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优秀理论栏目、优秀理论文章、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我校实际,学校决定组织教职工参加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论文第一作者须是全省各级理论学习服务体系的专家;
2、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部级以上公开报刊上刊发的研究阐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及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3、观点准确,思想深刻,论述精当,有一定理论创新性和现实针对性;
4、字数原则上在3000字以上;
5、有一定社会反响(包括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报刊转载摘登,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省以上有关部门奖励等情况)。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2、优秀理论文章申报者,必须报送理论文章发表版面的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所属各级理论学习服务体系专家证明材料。
3、所有材料一式5份(可复印)。
三、根据省委宣传部通知精神,全省高校可报送参评优秀理论文章40篇。请申报优秀理论文章的单位和个人,于2009年1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校党政办。党政办会同有关部门评审报学校审定后,确定我校优秀理论文章推荐篇目。
联系人:孙建云; 联系电话:2821718 15873123779
电子邮箱:sjy8803@126.com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八日
附件:优秀理论文章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