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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电大校庆三十周年文艺汇演的通知
日期:2009-03-2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79


   

各分校:
  为隆重纪念湖南电大创办三十周年,总结办学经验,宣传办学成果,提升校园文化,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今年9月份举办全省电大校庆三十周年文艺汇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节目内容与形式
  节目内容要求突出校庆主题,积极健康,反映各电大分校在三十年的办学历程中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终身学习型社会中的辉煌办学成就、成功办学经验、特色校园文化和教师学员的典型事例等。
  节目形式不限,应体现地域风格和本土文化传统与特色。
  二、参演对象
  全省电大教职工和学员(含在籍学员和已毕业学员)。
  三、节目安排及评奖
  每个分校准备一个节目参演。文艺汇演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获等级奖节目由省电大授予锦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从中遴选节目参加校庆文艺晚会的演出。
  四、时间安排
  7月底前,各分校进行节目创作与排练;8月份,各分校从网上发送节目录相,省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部分节目进行现场指导;9月25日晚汇演。汇演的具体安排,包括彩排等,届时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文艺汇演牵涉面广,请各分校尽快组织本校的节目创作与排练,汇演节目确定后,及时上报省校。
  2.文艺汇演是校庆30周年校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尽量排练出最有特色和水平的节目,为校庆30周年献礼。
  3.省校分校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省校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0731-2821035;陈边城,联系电话:0731-2821984。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