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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好会计模拟实践与法律模拟实践教学的意见
日期:2009-05-0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86


   

各分校:
  会计模拟实践与法律模拟实践课程由我校自1992年首次在成人专科、普通专科会计、法律专业开设,继而推广到注册视听生教育、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为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继续做好这一实践教学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分校要要求会计、法律专业教师熟悉《会计模拟实践》和《法律模拟实践》新版教科书的内容与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实践教学,并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不断强化教学效果。
  二、各分校要要求教学管理部门切实做好会计模拟实践和法律模拟实践课程的教学安排,认真检查各教学站点课程开设、教材配备、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与评分情况。按教学计划要求凡未开课的要坚决补开,凡未配备教材的要予以配备,凡未做作业的要抓紧督促学生按质按量完成作业,凡未认真批改的要要求教师抓紧批改与讲评。
  三、各分校务必将上述要求传达到各教学站点和每一个学生,经省校检查未进行会计模拟实践与法律模拟实践的学生不能获得该教学环节的学分,必须向每一个学生说清楚,由此而影响按时毕业将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O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