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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湖南省师德标兵”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6-1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57


   

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湖南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过全省教育系统层层评选、推荐,现已产生50名湖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下一步将通过全省教育系统教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投票以及评委会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等方式,从这50名师德先进个人(名单和事迹见张贴出来的海报)中评选出10名“湖南省师德标兵”。现将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湖南省师德标兵”评选投票的要求通知如下:
  1、开展学习宣传。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投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50名湖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刊登在印发的宣传海报、6月16日《湖南日报》和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网、湖南省教育工会网、潇湘招考在线网上),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2、做好投票组织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和组织本分工会、工会小组的教职工,在6月16日至7月6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移动、联通、电信C网、小灵通用户直接编辑候选人编号发送到1062890003,每部手机每天限投15票)、168声讯台(中国电信固定电话用户拨打16880003,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候选人编号进行投票,每天每部固定电话限投15票)和潇湘招考在线网站(登录网址:www.zhaokao.com,点击进入页面,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一个IP地址每天限投1票)等,投票评选10位“湖南省师德标兵”。要求确保每个教职工至少投一票以上。
  3、评分办法。每位师德标兵候选人的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各类投票分值权重为:短信投票占20%,固话投票占20%,网络投票占20%,评委投票占40%。获得总分前10名的候选人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授予“湖南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4、报送投票工作情况。请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将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湖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事迹和参加评选投票的情况,于7月10日前报校工会(要有参加投票人数和投票方式以及被投票人的姓名)。
                                 

                                           校工会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