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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09年度基层电大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
日期:2009-07-25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425


   

各分校:
  省校审阅了《学术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报告》,经研究,决定批准立项《电大系统建设中分校的地位及发展思路研究》等14项分校申报课题,请据此做好下列工作:
  一、请按照湘电大行字[2008]33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基层电大科研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开题工作。请在本通知下发2个月内将开题报告上报省校科研处。未按时报告的,视为自行取消立项课题。
  二、根据课题经费分级负责的规定,各分校必须对所属立项课题配备好经费。各分校在上报课题开题报告时将经费安排情况一并报省校科研处。
  三、科研课题实行项目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是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课题研究工作。
  四、各分校必须加强对课题的管理,要为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提供人员、经费、设备设施和时间等方面的条件保证;各分校科研部门必须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日常管理工作与阶段评估。
  五、未尽事项,请与省电大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戴金荣,通讯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2821994。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9年度基层电大校级科研课题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