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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9-08-12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43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在学生暑期集中活动中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省某学校也出现几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防控任务依然繁重。为进一步做好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教育部、卫生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学生集中活动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教育厅印发了《湖南省教育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这些文件对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学校校长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并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过程中,决不允许文过饰非,敷衍塞责,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防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二、依据“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统筹暑期学生集中活动。首先,学校暑期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包括部分高中学校对07级学生的补课在本紧急通知下发后应予立即停止。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暑期组织学生举办培训班、提高班、特长班,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招生、提前报名、提前开学。其次,学校原则上不在暑期举办大型活动,确有必要在暑期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要尽可能压缩规模,同时要实行审批制度。中小学举办的活动须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校举办的大型活动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据“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暑期学生集中活动中一旦发现疫情,活动主办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可能发生,要做好防控物质储备和开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各学校应储备适量的个人防护用品、药品、器械,以备不时之需。开学之前,各学校应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教学、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打扫消毒,不留死角,同时要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开学时,对学生要进行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教育,办好黑板报或制作好宣传展板。
  四、要实行值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值班制度,安排校级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并确保信息畅通。学生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不得延误。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缓报、慌报、瞒报、漏报。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二OO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