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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电大第二届文法类开放教育本科学员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9-11-1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045


   

湘电大校通2009178

各分校:

为切实加强对开放教育文法类专业实践环节工作的指导,规范毕业论文写作,强化毕业论文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及时总结开放教育实践环节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质量,鼓励学员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文法教学部决定开展全省电大第二届文法类开放教育本科学员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电大开放教育本科2007--2009届汉语言文学专业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含2009年下学期毕业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符合本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2.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3.综合运用了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中心突出,论证充分,材料新颖;

5.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6.答辩成绩原则上为良好以上,未达到良好以上标准的,经过学员本人修改、分校审核后也可参与评选(2009年下学期毕业论文经过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也可以提交)。

三、评选程序  

1、分校组织对各学科毕业论文进行严格初审筛选,将初审优秀毕业论文报送省校(邮编:410004 湖南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文法教学部;),报送时间为20091210日前,凡开设汉语言文学、法学本科专业的分校报送论文35/每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所推荐论文应提交原文复印件(含选题、指导记录、指导意见、初评意见)、电子稿以及论文推荐表;

2)电子稿要求标题4号黑体,正文内各标题用小4号黑体,正文用5号宋体。

3)分校应填写优秀论文推荐表。(未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或尚未经过终审的毕业论文,应重点详细说明修改过程与推荐理由。)

2.学科评审组分专业对各分校报送的毕业论文进行集体终审,给出评审成绩和评语。

3.评审专家组根据学科评审组对每篇毕业论文给出的评审成绩和评语评定出“优秀毕业论文”各10篇。

4.根据各分校报送优秀毕业论文情况及最终评审结果,评选出汉语言、法学专业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若干(视论文评选结果而定)。

5.为获奖人员和组织者颁发证书,优秀论文汇编成册。

四、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汉语言和法学专业每个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各10篇(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其余符合毕业论文要求者均为“佳作奖”;“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各4名;组织奖2名。获奖结果将于12月下旬公布获奖结果。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将颁发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黄英

2.联系方式:

电话:0731-82822676

电子邮箱:wfjxb@126.com

3.各分校务必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评选。

 

附件:优秀论文推荐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优秀论文推荐表    [Word文档类型,28,672.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