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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日期:2009-11-26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888


   

湘电大办通200921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2009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湘教通【2009497号)要求,我校定于12月上旬进行2009年度教职工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教师、干部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内容:《湖南省“五五”普法2009读本》(由党委工作部统一发放)。重点是第一部分法治理念、第二部分新制定法律法规、第三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及第六部分其他法律法规。

三、考试时间:121日下午,考试时量为120分钟。

四、考试办法:本次考试实行开卷考试,采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命制的试卷,由各单位自行安排考场,组织考试,党委工作部对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并统一阅卷。请各单位于1130日上午将参考人数报党委工作部,1日上午到党委工作部领取考试试卷,1日下午1630前将考完的试卷交回到党委工作部。

五、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此次学法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纪律,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加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党政办公室

                                          二ΟΟ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