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菜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12-04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84


   

各分校:

    最近,中央电大发出通知,部署了“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申报工作。

我省电大已确定的8所受援县级电大,将接受中央电大的验收,同时将启动第三批申报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

(一)验收工作程序

    各受援单位按照中央电大“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实施方案(电校规划〔200817号)和电校规划〔200913号文件精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相关材料。各分校要加强对所辖县级电大援助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与指导。省校将组织对受援单位进行实地验收。

(二)省校验收时间:201044日至419日。

二、第三批申报工作

每所市州分校推荐名额不限,第一、二批已申报但未被选中且现已符合条件的基层电大(教学点)可重新申报。

各市州分校所推荐县级电大工作站向省电大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一)基本情况综述,包括基层电大学校办学情况、所在县地理环境、经济水平、人口及受教育程度、中专以上学校的数量等。

(二)当地政府相应落实措施及申报基层电大等额配套资金实施方案。

(三)当地政府10万元配套资金或等额物化条件支持的专项承诺书。

(四)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五)基层电大报表(见电校规划〔200913号附件12)。

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第一、二批未被选中且现已符合条件的基层电大(教学点)继续申报时应按新要求重新报申报材料),拟申报单位请于20091215日前电告省校系统建设办,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1225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楠

联系电话:(073182822518 

电子邮件:hnddxtjsb@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 湖南电大系统建设办

邮政编码:410004

QQ群:75862334(湖南—系统建设)

 

附件:关于“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0913)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ΟΟ九年十二月四日

 

 

 

 

 

 

电校规划〔200913

 

 

关于“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

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学院、八一学院、总参学院、西藏学院、

残疾人教育学院: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建设推进工程”的总体工作部署,“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启动,请各省级电大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电校规划〔200817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受援单位的第一、二批验收及第三批遴选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工作

1.验收原则和依据

1)验收原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验收依据:全国基层电大(教学点)发展援助项目实施方案电校规划〔200817号文附件1);受援单位等额配套资金或物化条件支持方案。

2.验收对象、内容、时间和方式

1)对象:第一批和第二批受援单位。

2)内容:援助单位项目培训效果;等额配套资金或物化条件落实及使用情况(设备清单、价格及相关票据、使用情况等);配送资源使用情况(配送资源使用制度、利用情况)。

3)时间:20103月至5月。

4)方式:主要由省级电大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可以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文档查阅、座谈访谈等形式;中央电大进行抽查。

3.验收程序

1)听取县级电大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材料及原始凭证。

2)现场检查:培训效果、经费使用、安装清单、设备运转、教学应用等。

4.提交材料(受援单位提供,省级电大审核)

1)项目总结。

2)资金或设备到货、交接等原始凭证复印件。

3)设备价格及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4)已建设施的照片。

二、第三批申报工作

每所省级电大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第一、二批未被选中且现已符合条件的基层电大(教学点)可继续申报。

各省级电大向中央电大提交的材料应包括:

1.综合报告,主要包括本省(区、市)电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第三批申报的组织和遴选过程、前两批后续验收及总结等。

2.被推荐的基层电大基本情况综述,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所在县地理环境、经济水平、人口及受教育程度、中专以上学校的数量等。

3.省级电大相应落实措施及申报基层电大等额配套资金实施方案。

4.本省电大和当地政府10万元配套资金或等额物化条件支持的专项承诺书。

5.被推荐基层电大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6.基层电大报表(见附件12)。

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18日。

三、中央电大与省级电大组成调研小组,20103月对第一、二批受援单位及第三批申报的基层电大进行调研、审核,20103月公布第三批受援名单。

四、中央电大联系方式

联 系人:赵珂苑

联系电话:(0106649007166490084

    真:(01066410070

电子邮件:zhaoky@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中央电大发展规划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1基层电大(教学点)情况调查表

2基层电大(教学点)专职教职工调查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电大  系统建设  验收  援助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1127印发

 

(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表格)附件1、2    [Excel文档类型,41,472.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