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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电大建设服务湖南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0-05-10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946


   

湘电大行字[2010]9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109 号《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电大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电大在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省县级电大建设的重要性

1.县级电大是构建当地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宏伟目标,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办学网络,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赋予电大教育以新的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县级电大作为全省电大系统的基层教学实体,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边远地区和广大学习者,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素质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致富带头人培养、农业生产技能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当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2.加强县级电大建设是全省电大系统的共同任务。全省电大要按照省委、省政府〔20109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建设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电大建设。省电大要加大对县级电大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县级电大的建设和发展。各分校要统一思想认识,担当起组织、指导本地县级电大建设的任务,帮助县级电大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和教学管理体系,提高基层电大的实体化程度。县级电大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全省县级电大建设的目标

3.完善县级电大机构设置。县级电大教育机构一般称为“电大工作站”或“市州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已建有县级电大教育机构的,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完善功能。尚未建立县级电大的县(市),由市州分校协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进行调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于2010年内提出建立县级电大的方案并加以实施。独立设置的县级电大是当地的高等学校和远程教育中心与终身教育基地,在县()政府领导下归口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州电大的指导和管理。与其他教育机构合并成立的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要把电大教育纳入本教育机构的整体工作中统筹安排,配备与县级电大规模和质量要求相适应的电大教育的专门机构、并给予相应的职级待遇。为更好地适应基层、企业、农村学习者的需求,方便学习者学习,进一步推进开放教育向下延伸,县级电大可根据地域或行业的实际需要,在所属行政区域内设立学习点,并履行其教学管理职责。学习点不得单独进行招生、组考等工作。不得跨区域设立学习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 183 号令的精神,县级电大工作站的设置和变更 ,由县( )人民政府决定,报市州电大分校和省电大备案。

4.明确县级电大的办学定位。实施开放教育龙头带动战略,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会支持服务三种办学功能,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办学,建立本专科为主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要充分依靠电大系统的整体办学实力和资源优势,面向本地区重点发展开放教育、成人专科教育、“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和继续教育,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调整专业结构,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重点开设适应本地需求的专业,形成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结构。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2015年以前全省各县级电大要力争形成年招生人数200人以上、在籍学生600人以上的办学规模,非学历教育要有较大发展,逐步做到把各类优质教育资源送到城镇社区和乡村地头,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

5.进一步完善县级电大的办学条件。县级电大要主动接受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主动汇报电大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不断完善办学基础设施,推进教学现代化建设。要对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办法》(电校教〔200474号)中关于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在校园建设、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和实验实训条件等方面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办学实力,加速实体化进程,争取经过3年的努力,把县级电大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办学能力的教学实体。

6.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县级电大要主动接受上级电大的业务指导与管理,采取得力措施,推进教学教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提高自身办学实体化程度,以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强化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县级电大建设的主要措施

7.加大扶持力度。配合中央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实施,继续开展示范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评选活动。对被评为示范性县级电大的,省校给予5万元的设备援助,并由电大教学部安排专业教师进行对口业务指导。分校也应给予相应的经费或设备支持。对贫困县市的电大工作站,要给予重点资助。

8.明确各级电大在县级电大建设中的职责。省级电大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全省县级电大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县级电大的实体化、现代化建设;开展县级电大人员培训;争取全省性的政策支持,加强协调沟通,为县级电大创造有利于发展的外部环境;加强现代化管理设施和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为全省电大信息传输的现代化和县级电大的办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总结推广县级电大建设的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县级电大的建设和发展。

市州电大是县级电大建设的直接推动者和指导者,其主要职责是:积极主动争取市州政府对县级电大的政策支持,与市州所辖县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其对县级电大建设的领导和支持;指导县级电大通过自身积极有为的工作,规范办学的行为,用实实在在的办学业绩和贡献,赢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责任人,要把县级电大作为当地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地教育发展格局之中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使其逐步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办学实体。

县级电大教育机构要依靠系统的整体办学实力和资源优势,组织教学,规范管理;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办学基地和教学设施建设;深入乡镇开展教学服务,将本校建设成当地的远程教育中心和终身教育服务中心。

9.提高教学与管理水平。县级电大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以网络平台和学习资源为基础、以导学、助学、促学为支撑的“123教学模式”和人本化、规范化、网络化“三化管理模式”,努力彰显电大办学特色,创立办学品牌。要切实落实自主学习、网上教学、面授辅导、形成性考核、实践教学等基本教学环节,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10.优化教学支持服务。进一步加快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与建设,省校将启动“名师、名教、名资源”建设工程,从“教学一体化”的角度来促进优质课件的开发与应用。省、市电大要完善电大在线教学平台,为基层电大提供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要积极开展对县级电大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培训,加强系统内的沟通与交流,提升系统整体实力。省校要组织教师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对难度较大的课程进行远程讲授,解决县级电大专业师资缺乏的困难。

11.加强督导与指导。省校成立全省电大开放教育督导团,集中全省电大系统的开放教育专家,适时开展县级电大督导评估,帮助县级电大总结经验,发现并切实解决县级电大发展中的困难。通过教学检查和督导评估,促进县级电大教育机构的内涵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

12.建立县级电大绩效考核制度。县级电大应于每年年底向分校提交年度办学工作总结报告,县级电大校长要向分校汇报年度工作,就一年办学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来年工作设想进行全面汇报。分校要对县级电大的工作进行考评,实行奖优罚劣。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