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0〕162号
各市州电大、县级电大教育机构:
最近,中央电大发出了《关于“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三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10号),现将中央电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省校的有关安排意见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中央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的单位必须是湖南省示范性电大的基层单位,各申报单位要对照中央电大电校规划〔2010〕10号文件的要求,自评已基本达到中央电大的要求,可认真准备参加“第三批中央电大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的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有申报意向的市州电大和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必须在11月26日前向省校发展规划办提交中央电大要求的有关文件:申报单位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建设方案;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申请表;办学情况统计表;开放教育常设管理机构表;专职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省校于11月30日~12月6日期间组织考评组专家进行入校考察,进行相关测评并指导创建工作。12月10日考评专家组向省校汇报考评情况,确定上报中央电大的市州电大和县级电大教育机构名单。
被批准上报中央电大的市州电大于12月14日前按中央电大的要求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并按创建方案开展创建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敏、谢楠
联系电话:(0731)82822518
电子邮件:hnddxtjsb@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青园路168号 湖南电大发展规划办
邮政编码:410004
QQ群:75862334(湖南—系统建设)
附件:关于 “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三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10号)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参考资料请下载查看)
附件:
电校规划〔2010〕10号
关于“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
第三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启动“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的通知》(电校规划〔2008〕18号),现启动该项目第三批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地市级电大、县级电大或教学点
2.评审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
(2)突出择优性和导向性。
(3)定额申报、两级评审。每所省级电大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省级电大初审,中央电大终审。
3.评审程序、申报材料和材料要求同第二批,详见《关于“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第二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09〕14号)、《关于启动“创建示范性基层电大(教学点)项目”地市级电大创建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电校规划〔2010〕2)。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5日。
请各省级电大高度重视,根据基层电大(教学点)的创建情况,认真组织好所辖电大(教学点)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保护好基层电大(教学点)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有关事宜,请与中央电大发展规划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姚文建
电 话:(010)66490084
手 机:13811489177
传 真:(010)66490084
电子邮箱:yaowj@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 编: 100031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电大 系统建设 示范项目 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0年1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