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0〕183号
各分校: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成人教育期末考试定于2010年12月26日至28日进行。现将考试安排(见附件)及有关要求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守考试工作纪律,维护电大声誉
(一)各分校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做好考试各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对重大违纪舞弊事件,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二)各分校、各考点要严格遵循省电大所制订的考试工作规范,以及本次考试安排,认真做好组考方案。各分校必须对所有下属考点安排认真负责的蹲考人员,对所蹲考考点组考和试卷保密实行有力监控,请各分校将组考方案电子稿于2010年12月23日前发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开放成招考试一栏供省校审查,并将分校纸质组考方案(盖分校公章)在领卷时交考试中心潘红处。
(三)各分校、教学点必须在省校已审批同意的考点组织考试,严禁擅自设立考点。违规组考一经查出,将取消该考点所有考试成绩。
(四)严禁擅自调整考试时间、改变考试方式、拆分和复印试卷,否则,严肃查处。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务求万无一失。试卷泄密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务必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监考教师队伍,要严格要求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规范操作,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
二、本次考试组织的一般要求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3天,每天安排4个单元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时间量,详见附件;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请以本文件或考试试卷卷面说明为准。
(三)因考试周期缩短,个别课程考试时间安排重叠,则按如下原则处理:当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应先安排必修课程考试,留考选修课;当两门以上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时,则按相关规定予以留考。
(四)听力考试录音光盘均由省校考试中心统一提供,未经许可,分校不得复制,并请各考点配备支持音频WAV文件的设备播放。
(五)凡未按规定办理考前课程注册和报考手续以及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按规定不得参加考试。
(六)因采用按保密号不拆封试卷方式进行成绩登录,各考场的答卷必须严格按考生座位号依次装订,缺考考生试卷务必依次一并装订。
(七)从2009年春季起,启用新教材的课程只提供新教材考试试卷,不再提供旧教材试卷考试。请课程责任教师与辅导教师在复习指导时提醒重修重考的学生。
(八)如有特殊情况需异地借考的,必须经所在分校同意并报省校考试中心批准备案,方允许借考,否则,其成绩不予认定。联系人:潘红,联系电话:0731-82821555。
(九)凡经省校批准招收的各类预科生,在考前必须由分校到考试中心备案并编排临时考号,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联系人:杨迦琪,联系电话:0731-8282032
(十)考场编排必须采用随机编排,生成保密号,考试数据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否则,无法登录成绩。
(十一)请分校于2010年12月28日之前将考试数据(含形成性考核成绩、“9”字头课程成绩、违纪舞弊情况等)上报省校考试中心,联系人:张凤来,联系电话: 0731—82821978。
(十二)根据规定必修课程每生每学期限报6门,超过6门的成绩无效。
(十三)此次考试过程各考点负责人和巡考组组长需每天向省校考试中心报告情况。考试结束要对本次组考进行认真总结。分校总结以书面文件形式在送卷时报送省校教务处考试中心。
三、本次考试部分课程的组考要求
(一)使用同一试卷的课程
统计学原理(A)(试卷号5335),使用统计学原理(B) (试卷号5958)试卷。有机化学(药)(试卷号5716),使用有机化学(试卷号5453)试卷。
(二)关于部分英语课程特殊考试形式的说明
1.英语听力(1)(试卷号5441)、英语听力(2) (试卷号5442)、英语听力(3)(试卷号5443)、英语听力(4)(试卷号5444)课程为听力考试,考试时量为60分钟,并请各考点配备支持音频WAV文件的设备播放。
2.英语口语(1) (试卷号5437)、英语口语(2) (试卷号5438)、英语口语(3)(试卷号5439)、英语口语(4)(试卷号5440)课程期末考试均为口试,每对考试时量为10分钟,考试统一命题,分校组织考试,在12月28日前完成。
3.英语语音(试卷号5447)课程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口试,考试时间笔试为60分钟,口试每人5分钟,笔试完成后进行口试,由分校组织考试,口试试题由省电大提供。
4.商务英语写作、英语写作基础课程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一本英语词典,但不允许带除此以外的其他工具书。
5.部分停开课程中,英语(1)、英语(2)、英语(3)、英语(4)的考试请按湘电大校通[2004]34号文件执行,停开课程按实际替代课程名称和试卷号在系统中进行报考。
(三)计算机专业指南(试卷号5039)
考核方式为:学生学习结束时提交个人专业学习计划(要适合个人的个性化发展)、对所听或上网学习的技术讲座的心得体会(要有结合个人工作和兴趣的认识)、小组讨论报告(小组活动,讨论的情况,对问题的认识和想法)三份报告,其成绩比重为:25%、40%、35%。完成报告的质量和参加讨论的积极程度决定成绩的高低,总成绩采用优、良、中、合格(交齐3份报告)、不合格(没有交齐报告)五个等级记分。
(四)允许考生携带特殊工具进入考场的课程
1.下列课程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计算机进入考场
序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序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1
5022
财务管理
9
5141
国家税收
2
5032
成本会计
10
5160
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1)
3
5049
电工电子技术
11
5171
基础会计
4
5061
电路及磁路(2)
12
5205
建筑材料(A)
5
5072
建筑力学
13
5313
审计学原理
6
5113
管理会计
14
5335
统计学原理(A)
7
5120
数字电子电路
15
5949
建筑施工技术
8
5123
建筑构造
16
5958
统计学原理(B)
2.下列课程考试要求考生自备绘画工具和绘图纸
序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备注
1
5321
书法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2
5409
绘画素描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3
5517
基础图案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4
5563
字体设计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5
5599
平面构成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6
5609
色彩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7
5610
设计素描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8
5621
素描(1)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9
5859
CI设计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10
5975
装饰形象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11
5977
装饰色彩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12
5985
立体构成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13
5996
国画
自备绘图工具、绘图纸
说明:所有技法课,试卷不得卷曲,应平放。
3.下列课程考试为机试(需安装photoshop、coreidraw软件,由各分校自备光盘)
序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备注
1
5186
计算机三维设计
需安装3DSmax软件
2
5548
计算机绘图
3
5875
计算机平面设计(1)
需安装photoshop、CroleDRAW、Illustrater软件
4
5876
计算机平面设计(2)
需安装photoshop、CroleDRAW、Illustrater软件
5
5941
Photoshop图像处理
(五)下列实践性课程委托分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序 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序号
试卷号
考试课程
1
5250
钢琴(1)
8
5769
舞蹈(3)
2
5251
钢琴(2)
9
5785
风琴(1)
3
5314
形体训练A
10
5784
风琴(2)
4
5317
声乐(1)
11
5783
风琴(3)
5
5320
声乐(2)
12
5913
手风琴(1)
6
5771
舞蹈(1)
13
5915
手风琴(2)
7
5770
舞蹈(2)
14
5921
手风琴(3)
(七)普通话训练与国家二级证书考试(试卷号5914)课程由分校与当地语委共同组织考试,请各有关分校积极与当地语委取得联系共同组织好考试。
(八)色彩(试卷号5609)的静物准备:陶罐一个、瓷罐两个(一大一小各一个)、玻璃器皿一个、水果3—5个、红、白衬布各一块。请各分校按考试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九)工商行政管理概论(试卷号5104)、国家税收(试卷号5141)、现代教育技术(试卷号5153)、计算机三维设计(试卷号5186)、经济法学(试卷号5225)、英语写作基础(试卷号5445)、哲学(试卷号5459)、基础写作(试卷号5519)、现代教育思想(试卷号5535)、商务礼仪(试卷号5678)、物业管理实务(2)(试卷号5747)、物业信息管理(试卷号5749)、社区治理(试卷号5809)、设计概论(试卷号5917)由闭卷改为开卷,其它考核形式不变。
四、试卷的征订、领取与答卷回送
(一)试卷征订
1.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考,然后自动生成,于2010年12月3日之前报省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前台库crtvu_tmp.db格式);经省校学工处入学资格审查,考试中心编排考号的预科生,其试卷订数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由分校自行添加,切勿漏报。
2.本次考试只提供31份装、26份装、11份装、5份装四种装袋规格。分校考务管理人员要注意在系统中按照装袋规格的不同予以调整。
(二)试卷领取省校定于2010年12月22-23日发放试卷,具体安排如下:12月22日:卫生分校在省校清点试卷并移交各地市分校,23日向全省各分校发放试卷,请各分校按时来省校领卷。
(三)答卷回送
教务处:丁红镭(617613688);2011年1月3-4日回收考生答卷。
五、各类考试收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执行
六、成绩接收与查分、查卷
(一)请各分校于2011年1月27日与省校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成绩接收事宜,联系电话:0731—82821032,联系人:杨迦棋
(二)学生可通过教务处网页(http://222.240.168.151/hnddjwc/)教务平台上查分。
(三)查卷时间安排:按考试管理规定,开学后一个月内为分校统一到省校查卷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查卷申请,请务必在规定时限收集所有学生的查卷申请,不给学生造成影响。
附件:湖南广播电视2010年12月成人教育期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请下载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