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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收费及上缴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0-12-27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564


   

        湘电大校通2010197

 

 

各试点分校: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是开放教育的一种类型,本应按照开放教育的收费标准执行,2005年为了促成本项目尽快付诸实施,经与有关部门商洽,试点阶段每个学员减免一半学费,三年共收学费2900元。近几年来,“一村一大”招生量不断增加,教学任务繁重,由于收费较低,投入不足,教学质量难以保证。根据多数分校的要求,省校同意按照省物价局收费许可证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批准的文件恢复“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正常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学费(最低76学分):理工、外语类90/学分(每学分上交省电大7元、中央电大7元);艺术、医学类130/学分(每学分上交省电大10元、中央电大10元);其他类70/学分(每学分上交省电大5元、中央电大5元)。

2.上述专科学杂费中已经包括下列费用,不得另向学生收取:

1)上缴省电大费用:注册建档费20/生,课程学习费4/学分(最低学分76),考试费6/科,毕业生审核及证书费10/科。

2)上缴中央电大费用:注册建档费20/生,课程学习费4/学分(最低学分76),考试费6/科,毕业生审核及证书费10/科。

3.书籍教材费按实收取。缴费时间及方式:随开放教育学生注册缴费时一并核缴,按实结算。

以上学费收费标准,各分校可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规定标准以下予以适度调整。上交中央电大及省电大分成数严格按标准执行。湘电大行字[2005]21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收费及上缴费标准暂行规定》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执行。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