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1〕49号
关于在全省电大系统开展
法学专业学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分校:
为激发学员的专业学习兴趣,提高学员的表达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展示学员风采,繁荣校园文化,省校决定举办全省电大法学专业学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名额
全省电大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专业本科、专科在籍学员。每个分校选拔1-2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竞赛要求
(一)演讲的主题为“生活中的法律”,演讲内容必须联系演讲者的工作与生活实际。
(二)演讲时间为5分钟。
(三)演讲要求脱稿进行。
三、竞赛安排
(一)初赛
演讲比赛初赛由各分校组织,须在5月25日前完成。分校通过初赛产生参加省校决赛的选手。
(二)决赛
决赛定于5月31日采用双向视频形式进行。各分校务必指导学员作好决赛准备,并于5月28日前将参加决赛的电子演讲稿发至省校指定的邮箱。
四、奖项设置
(一)初赛奖项的设置由分校自定。
(二)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得省校奖项的学员可获得所选修的演讲与口才课程的2个学分,若没有选修演讲与口才课程的,则可获得综合实践的3个学分。
五、决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文 李敏
联系电话:(0731)82822676
电子邮箱:1310231577@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青园路168号,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文法教学部
邮政编码:410004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