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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分校自主答辩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13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1856


   

                      湘电大校通201179

 

关于开展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校自主答辩试点工作的

通知

 

各分校:

为推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改革,省校决定,自2011年上学期始,在部分有条件的分校进行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分校自主答辩试点。截止至510日,共收到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娄底、益阳、常德、怀化、自治州、直属12所分校的申报材料。经审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同意长沙、湘潭、岳阳、怀化、直属5所分校的所有本科专业2011年上学期进行自主答辩试点。

二、同意衡阳、邵阳、娄底、常德、湘西5所分校2011年上学期进行部分专业自主答辩。各分校自主答辩试点专业是:

衡阳分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7个专业;

邵阳分校: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英语5个专业;

常德分校:汉语言文学、会计学2个专业;

娄底分校:汉语言文学、英语2个专业;

自治州分校:汉语言文学、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专业。

三、实行自主答辩试点的分校,相应专业必须聘请具有中央电大答辩主持资格的教师作为答辩主持人,省校将派出观察员指导自主答辩试点工作。

四、实行自主答辩的分校须于617日前将自主答辩实施方案报送至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自主答辩实施方案须包括自主答辩质量承诺书(附件1)、答辩安排表(附件2)和各专业答辩教师情况一览表等内容(附件3)。实行自主答辩的分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须在74日前报送至省校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五、毕业论文(设计)自主答辩是一项开创性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分校务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答辩工作过程中有何新情况,请及时与省校联系。

省校教务处联系人钟慧,徐新新。联系电话:(073182822567

E_mailhnddjxgl@163.com

 

附件1:自主答辩试点质量承诺书

附件2:分校自主答辩试点答辩安排表

附件3:分校自主答辩试点答辩教师情况一览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自主答辩试点质量承诺书    [Word文档类型,23,040.00 字节]  附件2.分校自主答辩试点答辩安排表    [Word文档类型,44,032.00 字节]  附件3.分校自主答辩试点答辩教师情况一览表    [Word文档类型,50,176.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