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网职院综〔2011〕82号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
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我省2011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开始,为及时做好2010-2011学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相关部门
院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图书馆、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培训学院、信息技术系、机电工程系、传媒艺术系、商贸旅游系、经济管理系、公共课部、药学系。
二、填报依据及主要内容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的文件精神和教育厅关于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填报的相关要求。
(二)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今年将采用湖南省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在线填报。
网络平台地址:http://222.240.202.228:8080/hveda
(四)10月12日教务处将组织对各部门的数据采集员进行数据采集网络平台使用和填报要求进行培训。
三、填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加强领导,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今年采用的网络版平台进行填报,各项数据一经在线审核将不得修改,请各部门认真对待,慎重填写,仔细核对,不要漏填或误填,确保填报数据准确、规范。
(二)明确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按质、按时完成此次数据采集工作。
(三)注意数据平台的有关数据与学校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湘教通【2011】397号)的一致性。例如占地面积、学校产权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建筑面积、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校园网等等,一些相同要求的数据不能出现矛盾。
(四)本次数据统计的时段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五)填报时间安排:
1、部门及个人数据填报时间为10月13日至18日;10月19日为部门浏览审核(在线审核由学院统一进行)。
2、10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对2010-2011学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进行分析,并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高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提出整改意见报学院研究决定。
3、根据学院研究决定的整改意见,教务处于10月22日前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修改工作。10月24日上报教育厅。
(六)填报过程如有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张妹如,电话:0731-82821019
附:201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络平台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请下载查看)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