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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2-19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3521


   

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

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大会战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对辖区实有人口及房屋信息进行采集,现就配合辖区派出所做好校本部相关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本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人口范围是指:

1、在校本部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2、居住在校本部的教职工家属;

3、居住在校本部的高职学生;

4、校本部出租房的承租人;

5、居住在校本部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本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以居住房屋或工作部门为单位进行采集,采集的主要内容为

1、姓名、性别;

2、身份证号;

3、联系电话;

4、居住地及其房屋门牌号;

5、其他有关信息。

(三)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方法

本次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方法为:按户或按人逐一填写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专用表格。

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分配及时间安排

(一)校属各部门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1、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

2、居住在校本部的本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信息采集;

3、在校本部有出租房的本部门工作人员出租屋承租人的信息采集。

(二)高职各系(部)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高职各系(部)除完成上述各部门的工作外,还必须完成本系(部)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离退休人员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居住在校本部或者在校本部有房屋出租的离退休人员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由党委工作部和保卫处共同完成,在校本部没有房屋的离退休人员实有人口信息不需采集。

(四)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于20111219日开始,至2012111日结束。具体工作安排为:

120111219日工作动员,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领取相关采集表格;

220111226日各系(部)将学生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上交保卫处;

320111227日保卫处将学生实有人口采集表上报新开铺派出所;

42012110日各部门将本部门实有人口采集表上交保卫处;

52012111日保卫处将各部门实有人口采集表上报新开铺派出所。

三、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细,杜绝信息遗漏和信息失真。

2、为做好此项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分配,由综合干事具体负责,领导亲自把关。

3、保卫处在信息采集工作期间,要成立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办公室,由陈靖民副处长具体负责(办公室电话:82821085;手机:13755040893)。认真做好服务、培训、归档工作,并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确保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Ο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