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大校通〔2012〕82号
关于组织2012年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
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研究,省校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工作(以下简称评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工作严格按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奖励办法》组织实施。
二、评选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 各分校、校属相关单位推荐指标不超过2个。
三、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项。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择优推荐参加2012年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奖。
四、每项成果应填报以下材料:
1.《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1);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
3.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相关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五、其它要求
1.各分校、校属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筛选,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2.参与评奖的成果一般应是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的课题。
3.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经分校、校属相关单位评审后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4.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一项。
5.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6.请分校、校属相关单位将《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申报书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连同其他材料,于2012年10月15日前送到省校科研处。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731- 82821994,电子信箱:hnddkyc@126.com。
附件:
1.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 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