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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10-18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202


   

湘电大校通201299

 

关于开展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

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

为促进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团规范、健康、科学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决定开展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电大各分校及所辖教学点组建的各类开放教育学生社团。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分校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为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学习与成长成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2.在分校相关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社团运行良好。

3.制定了社团的章程,并能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4.严格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社团章程,不断加强社团的自身建设,社团及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社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6.具备一定规模,社团成员在15人以上;聘请了较为固定的、能切实指导社团运作的指导教师。

7.社团活动有计划、活动正常,事后有总结。

8.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每学年集中实地活动、网上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活动会员参与率不低于50%

9.1年来至少策划了1次典型活动,活动有创意,组织有序,参与人数多。

10.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社团承办或协办了省、市有关单位的重大活动。

2.社团或社团活动被市州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3.社团成员获得了与社团主旨相关的市州级以上奖励。

4.联系校外商业机构,有效解决了活动经费问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的资格:

1. 社团活动内容不健康,有损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2. 社团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3. 连续6个月未开展活动,经整顿仍无效果。

4. 财务管理混乱,经查核属实的。

三、评选办法

(一)采用分校统一申报的方式,由分校对照评选条件及评选细则(附件1),初审候选学生社团名单,将申报材料在分校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校。

(二)省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分校推荐的学生社团的材料进行审议,评出优秀学生社团。

(三)省校校务委员会审定优秀学生社团名单,向全省电大公示。

四、推荐名额

每所分校均可推荐1-2个学生社团参加评选。

五、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优秀学生社团需填写《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申报表》(见附件2)。

2.提交1份优秀学生社团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应包括社团简介、组织架构、典型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响等几个方面内容,事迹材料须附1个以上典型活动方案,尽可能提供视频或图片等。

3.提交候选学生社团章程。

六、奖励奖项

省校将根据分校申报的材料情况评选出不超过6个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予以奖励,并在全省电大系统宣传、推广。

七、工作要求

1.各分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优秀社团申报、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社团要严格把关,增加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要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扩大影响,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

2.各分校请于20121130日前将《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纸质稿需加盖分校公章)上报至省校学生处。

联 系 人:钟慧

联系电话:(073182821938

电子邮箱:xsgzhndd@163.com

 

 

附件:

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申报表

2.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优秀学生学习社团评审细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99.附件1-2    [Word文档类型,78,848.00 字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