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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3-06-14 00:00:00 来源:[db:出处] 浏览量:2298
湘电大校通〔2013〕063号
转发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终身
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社区大学、电大分校:
近期,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下发了《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
目前,全国已经有福建省、上海市、山西省太原市颁布实施《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实践证明,终身教育工作法制化对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2010年9号文件提出的“依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办学网络,建立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精神,增强终身教育对湖南“四化两型”建设的服务能力,请各社区大学、分校特别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请于6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邮箱6931916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终身立法研修人员名单”。省校将统一报送至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钟金霞,联系电话:0731-82821794。
附:《关于举办终身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